近年来,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频遭曝光,如何从制度和立法层面减缓公众对环境的恐惧感,平衡群众诉求与经济发展,成为实现我国永续发展必须解决的命题。
198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至今已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和新理念不相适宜,存在操作性不强、环保执法疲软等问题。此次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法律条文也从原来的47条增加到70条。
在此前后,各地相继通过了一批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律法规。2014年1月22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规实施一个月,职能部门已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立案100起,处罚金额逾300万人民币。
湖北坐拥“三江”、“五湖”、“六库”,因水而兴,也因水而忧,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药化肥等污染物大量排入江河湖库。2014年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条例》坚持从严立法:企业违规排污会被按日连续处罚,还会被列入“黑名单”影响贷款融资;餐饮、洗涤污水禁止直接向水体排放;河道湖泊全面禁养珍珠……
去年,媒体曝出湖南部分地区生产的大米镉超标,震惊国人。今年,农业部将在长株潭地区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综合治理试点,通过土壤改良、培肥地力等农艺措施,配套种植低积累水稻品种,确保稻米重金属含量不超标。中央财政已安排专项资金对湖南省试点地区给予补助,以支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国土资源部的信息显示:全国中重度污染耕地已达5000万亩,重点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湖南一些地区,国家将每年投入数百亿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的修复工作。
问题:你认为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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