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能捞就捞,跑了就了。”“落地海外就告平安”,外逃贪官自诩精明的“保身”之道和“春秋大梦”正在破灭。据不完全统计,自2014年7月公安部开展“猎狐行动”以来,海外追赃追逃行动已从58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396名,其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百余人。“猎狐行动”4个月的战果相当于去年的两倍多,占过去5年来的近一半。
材料二:10多年前,对于外逃贪官,中国还没有太多办法。一些西方国家对中国司法还存有偏见和分歧,对外逃贪官的遣返及其他司法协助事务,提出一系列的法外要求。一些贪腐官员抓住国际司法合作机制不畅的漏洞外逃,同时,合作成本高企成为制约我国开展国际合作追逃追赃的瓶颈。
材料三:近年来,我国司法环境有了很大变化。截至2014年11月,我国已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签署了39项引渡条约,其中29项已生效;对外缔结了52项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其中46个已生效;还与93个国家签署了检务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向27个国家的30个驻外使领馆派驻了49名警务联络官,并与美国、加拿大等建立了司法与执法合作机制,初步建成了追逃追赃的国际合作网络。
材料四:我国到底有多少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社科院2011年的一份报告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包括“裸官”在内的各种贪官等有1.8万人外逃,携带款项8000亿元。
材料五: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吹响了境外追逃腐败分子的号角:“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
问题:你认为应该如何推进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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