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材料1.最近,有两个视频火了。
其一是“嘚瑟哥”在斑马线上耍猴,戏弄停车让行的司机。
11月28日16时许,一名被网友称为“嘚瑟哥”的男子在山东烟台海阳市人民医院门口斑马线上耍起了猴,戏弄停车让行的司机。最新消息是该男子辛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其二是老太过马路连续7车不让行,90后司机变道挡住后车。
近日,浙江磐安县一白发老太撑雨伞过斑马线,7辆车无视她招手示意不让行。20多秒后,早已让行等候的黄色轿车司机实在看不下去,向左打方向占住两个车道,挡住了后方来车,让老人过了马路。事后交警对不礼让行人的7辆车车主作出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对横车司机的暖心之举给予肯定的同时,也对他的违规行为做出了批评教育。
礼让行人,是近期网络上经常被讨论的话题。所谓礼让行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指的是: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礼让行人”听起来是件挺新鲜的事,至少在过去很多年,这个观念并不流行。因为近期各地交管部门的纷纷重视,搞起了抓拍专项整治行动,这个问题才开始被讨论,各种争议声音和争议视频开始出现。
相关新闻背后很多司机留言反对,有人认为这其实就是赚罚款;有人认为,礼让行人在国内交通环境下不现实,会造成堵车,让了一个,后面跟一群人;有人说,自己想让,但是后面司机催得太紧没办法。有的司机抱怨无法判断行人的意图,有的行人玩手机,拖拖拉拉,甚至出现了司机下车把行人抱过马路的情况。
公选王遴选网材料2.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17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全国首例“斑马线之罚”案(贝汇丰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被确定为指导案例(90号)。该案例详细阐述了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内涵与立法本意,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
原告司机认为,案发路段车流很大,路口也没有红绿灯,如果只要人行横道上有人,机动车就停车让行,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通行效率。所以,其可以在确保通行安全的情况下不停车让行而直接通过人行横道,故不应该被处罚。
法院对交管部门的处罚予以了维持,法院是这样论证的:
二审法院认为,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在案发时间地点只有一辆颜色车型与涉案车辆一致的汽车,即上诉人所驾驶的汽车。涉案车辆被拦截时交警系现场执法,由于案发路口至被拦截路口距离较近,当时该段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并不多,且仅有一辆与涉案车辆颜色车型一致的汽车在由东向西行驶,被上诉人称涉嫌违法车辆未离开过执法交警的视线具有合理性及现实可能性。上诉人在被拦截后与交警的对话中,并未否认涉嫌违法的车辆就是自己所驾驶的汽车,而且称“他正好停下来了,我开了,他在走么,我肯定会让了”,证明上诉人已经承认涉嫌违法的车辆就是自己所驾驶的汽车。上诉人在上诉状中称:“上诉人在此期间也做到了减速慢行……”可见,上诉人对涉嫌违法的车辆即是其所驾驶的汽车已经作了自认。
其次,人行横道线是行车道上专供行人横过的通道,是法律为行人横过道路时设置的保护线,在没有设置红绿灯的道路路口,行人有从人行横道线上优先通过的权利。机动车作为一种快速的交通运输工具,在道路上行驶具有高度的危险性,与行人相比其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必须对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给以一定的权利限制,以保护行人。认定行人是否“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以特定时间段内行人的一系列连续行为为标准,而不能以某个时间点行人的某个特定动作为标准,特别是该特定动作不是行人在自由状态下自由地做出,而是在由于外部的强力原因迫使其不得不做出的情况下。案发时,行人以较快的步频走上人行横道线,并以较快的速度接近案发路口的中央位置,当看到上诉人驾驶车辆朝自己行走的方向驶来,行人放慢了脚步,以确认上诉人所驾车辆是否停下来,但并没有停止脚步,当看到上诉人所驾车辆没有明显减速且没有停下来的趋势时,才为了自身的安全不得不停下脚步。如果此时上诉人的车辆有明显减速并停止行驶,则行人肯定会连续不停止地通过路口。可见,在案发时间段内行人的一系列连续行为充分说明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过程中停下脚步的直接原因不是上诉人所称的示意车辆通过,而是基于自身安全考虑而采取的自我保护行为。
嘉兴中院二审判决书上写道:机动车和行人穿过没有设置红绿灯的道路路口属于一个互动的过程,任何一方都无法事先准确判断对方是否会停止让行,因此处于强势地位的机动车在途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应当主动停车让行,而不应利用自己的强势迫使行人停步让行,这既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保障作为弱势一方的行人安全通过马路、减少交通事故、保障生命安全的现代文明社会的内在要求。
公选王遴选网材料3.2009年5月7日,杭州发生了震惊全国的“70码事件”,肇事者胡某超速驾驶,致使正在过马路的行人谭卓(浙江大学高材生)被撞飞5米多高、撞离斑马线20多米,当场死亡。事发后肇事者态度傲慢嚣张,引发舆论很大不满,杭州市民及浙江大学师生自发走向街头为亡者谭卓举行追悼会,要求政府、警方必须严惩肇事者,严格处理该案件。
该事件后,杭州政府迅速着手实施“车让人”制度。先是推广了“爱心斑马线”,在人行横道上刷上爱心,倡导机动车要让行过往行人。后来“爱心斑马线”也出了事故,杭州就开始综合整治:由公交集团带头,所有公交车辆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都必须停下来让行人先行,这一措施慢慢推及到出租车、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靠制度,私家车靠罚款、扣分。
如今的杭州,“车让人”已经深入人心。当你走在一条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过马路,不论是公交车、出租车,还是私家车,都会一致减速停下,还会招手示意,让行人先行。
可以说,杭州的规范是源于血的教训。由倡导推行至制度,再发展成习惯,杭州的礼驾行至今日,也可谓走上正轨。
公选王遴选网问题:
问题1.有人说,“车让人?现在是车让爷”!你怎么看?/有人说,车让人,体现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你怎么看?
问题2.如何推进“车让人”的观念落地?
规则的本意在于替他人着想,这还需要公共意识的扎根。需要每个人认识到,在城市生活中,自己不是孤岛。你在关心别人,别人也在关心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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