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2019中央机关遴选案例分析题:探亲假名存实亡 “常回家看看”难
公选王遴选网材料
材料1.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于父母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子女照料陪护,并给予每年不超过15天的照料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016年8月,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该文件提出,北京将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
多省份近年来都推出了给子女“灵活休假”以照料老年人的政策。与山西省相同,甘肃省给予父母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不超过15天的带薪照料假。
江西省在加大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的同时,规定独生子女的60周岁以上父母患病在住院治疗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
此外,河北省提出,在“敬老月”及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提倡老年人的独生子女所在单位为其子女孝敬、照料老年人提供便利。
浙江省则将进一步放宽除杭州市区外老年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的条件限制,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可采取分散灵活休假方式,方便职工探视和照料老年人。
材料2.国务院于2017年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鼓励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引导公民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老年人责任。
山西省在独生子女陪护、公共交通及养老服务等方面制定了多项指导意见。此次发布的意见中涉及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的还有切实落实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一次性奖励金、特别扶助金以及奖励扶助金政策。逐步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障力度。
江西省则鼓励城乡劳动者从事老年人照料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同时全面取消养老院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
浙江省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合住,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燃气、电力、水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实行阶梯式计价,对共同居住成员较多的家庭增加基础用量或给予相应优惠。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各地开展老年慢性病、老年痴呆症、老年期精神疾患的预防、早期干预等关爱服务项目。
甘肃省也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同时细化了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给予贫困老年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并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给予免费。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材料3.目前鼓励“常回家看看”的假期包括探亲假等,虽然1981年国家曾出台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北京市也明确了实施细则,然而,在企业甚至是机关事业单位,能够休探亲假的人并不多,有专家表示该假期已“名存实亡”,建议进行改革。
对北京市20位来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进行采访,其中8人表示,未听说单位有探亲假。20人中,休过探亲假的只有5人。
除了工作太忙、领导不批之外,员工不休探亲假的主要原因是影响收入。虽然国家规定,探亲假期间不扣工资,但这部分工资仅为基本工资,大部分绩效工资则会被扣掉。
海淀区某街道人事科一位负责人介绍,该街道近十年来只有一位员工请了探亲假,还是因为家里出了急事,离开时间较长,回来补假时填的“探亲假”。工信部下属一事业单位员工称,“我们的档案工资只有几百块,其他的是绩效工资。如果休探亲假的话,几千块就没了。”
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空巢老人”(子女离家后的老年人)占到老年人总数的一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冯喜良认为,中国步入老龄化社会的步伐在加快,从老年人的角度来看,认真落实子女休假的相关政策很有必要。
公选王遴选网问题
1.如何实现“常回家看看”?请提出解决措施。
2.你是重庆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有网友来信询问探亲假事宜,详情如下:
本人是外省人,在江北区某国有企业工作已满一年,系正式员工,临近年关,想休探亲假,但公司没有规定探亲假,请问我可以要求休探亲假吗?如果公司不允许我休是否违反了有关规定?
请你就网友的问题进行答复。
公选王遴选网答题参考: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第三条的规定,职工探亲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二、具体休假事宜请和单位协商解决。
三、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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