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是中华文明的鲜活载体,维系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寄托着中华儿女的乡愁,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近年来,我国出台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然而,有些地方的传统村落出现了“贫穷落后留不住村民,商业开发容不下村民”的现象,甚至存在拆古建新、拆真建假以及过度商业开发、过多外迁村民等错误倾向。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更加科学地保护传统村落,留住这些村落中蕴含的乡愁。
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明确将传承文化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把握的一项基本原则。保护传统村落,重在保护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保护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就是保护传统村落的根基,也是保护传统村落的未来。这就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处理好传统村落保护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传统村落保护作为“软实力”和“助推器”。要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基于人民群众世世代代的文化创造,深入发掘和研究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并通过利用和展示等途径使之得到彰显与传承。在保护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考虑村民的生存需求、发展要求和公平诉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村民生活质量,让村民住得方便、住得舒心,切实得到传统村落保护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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