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一批腐败分子受到应有惩处,滋生腐败的土壤也得到有效治理。然而,在显性腐败得到有效治理的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又出现了隐性腐败即“为官不为”现象。“为官不为”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整治“为官不为”也应多维发力。
完善政绩考核体系。明确“为”的指标并进行科学量化,不能量化的应分等级;在指标设置上,除了传统的指标体系,还应针对不同部门和岗位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建立囊括所有干部的信息库,形成虚拟的网络考核平台,使考核体系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引入多重考核机制,包括群众、单位以及新任领导在工作中对前任领导进行民主测评;建立科学的连续追踪考核体系,改变以往“难进易出”的干部任用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建立淘汰机制,为有为者腾出位置,形成利于勤政廉政的干部任用导向,提拔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干部,并形成容错机制,有效保护和鼓励有为干部,引导干部敢于用权、正确用权。通过科学考核淘汰“无为”干部,发现和提拔成熟能干的干部,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干部业务培训的实用性与针对性,营造学习型政府风气,提高干部的“硬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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