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族团结工作,建设美丽家园
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各族人民之福;民族分裂、社会动乱是各族人民之祸。让民族团结之树常青,这不仅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全省各族群众的共同心声。
青海集多民族聚居区、资源富集区、江河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连片贫困区为一体,少数民族占全省总人口的47%,民族区域自治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8%。千百年来,汉、藏、回、土、撒拉、蒙古等众多民族共同生活在青海这片土地上,休戚与共、亲如一家,展现出一幅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多文化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绚丽画卷。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始终是青海民族关系的主旋律。过去,青海的开发建设离不开民族团结;现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同样离不开民族团结;将来,青海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和进步,依然离不开民族团结。因为,惟有团结,才能和谐稳定,才能激发凝聚力,形成创造力;惟有团结,才能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
做好民族工作,关乎全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我们要进一步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发扬优良传统,善于开拓创新,推动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民族团结工作,建设美丽家园,最根本、最核心的是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前进方向。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这是我们党对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基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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