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检查工作是决策部署能否落地落实的最关键一环,如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所言,“督促检查工作是推动党的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党的决策完善的重要途径,是改进党的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如果说一项工作要十分落实的话,那么它应该是一分部署加上九分督查得来的,只有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全面、规范、严格,才能有力推动中央各类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督促检查要体现及时性。“各级党委要将做决策、抓督查、保落实一体部署、一体推进”,这里强调了督促检查工作的及时性,好比重大项目建设时需同步开展环评监测样,只有“先入为主”的督促检查才能近距离观测到决策部署的落实进度、落实效果,也便于决策部署在执行过程中“跑偏”时及时纠偏、更正,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督促检查要体现全面性。“开展督促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始终在大局下行动、处处为大局服务”,这要求我们在督促检查时具备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始终牢记督查检查工作最终目的是促使中央决策部署、大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切忌为了督查而督查,要做到“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统筹兼顾发挥督查检查的效能。
督促检查要体现规范性。一方面督促检查的队伍需足够专业,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外出学习等方式提升督查队伍的政治素养与业务素养;另一方面督促检查的方式要足够灵活,既可以采取现场抽查、实地暗访等常规性方式,也可采用调研回访、批示件办理、核查复核等制度性方法,两方面有机统一方可在提升督促检查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同时提升督查推动工作落实的可靠度。
督促检查要体现严格性。“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督查检查工作本身同样适用这一定律,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了问题就要及时责成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严重者将采取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下发通报形式规制,“将督促检查结果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综合考评内容”,只有将问责的利剑高悬,督促检查的责任也才会层层压实,决策部署进展才会更顺利。
督促检查工作是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关键,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严格性则是关键中的关键,是督促检查工作发挥效能的灵魂,我们在运用督促检查推进工作的时候只有抓住了这个“牛鼻子”,才会达到一分部署加九分督查等于十分落实的效果,也才能更加接近党的执政目标、更加满足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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