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在小事上察德辨才,更在大事上看德识才。考察识别干部必须紧紧盯住“事”,以事察人、知事识人,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事例找特征,做到研究人和研究事相结合,从分析具体实例、具体工作中公正客观评价干部。
多记“事”,透过日常工作察实情。于细微处见精神,于细微处见真章。干部日常细微处的表现,犹如一面镜子,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其政治素质、担当精神、工作作风等。要建立干部日常行为记录档案,借助班子分析研判、干部谈心谈话、指导民主生活会等日常工作平台,多记录干部在参加组织生活、推进重大工作、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具体事情中的“闪光点”和“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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