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我是今年参加亳州学院附属中学遴选的教师,经过了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但在就要出公告的时候,市人社局却告诉说取消资格。如果不够资格为什么初审的时候不提出?现场报名的时候问起此事时,也说可以报考,为什么现在就不符合条件了呢。请给出一个说法,还考生一个公道。
官方回复:
关于网友反映亳州学院附属学校教师遴选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上留言,反映亳州学院附属学校教师遴选工作中有关资格审查、教师资格证等问题,经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教育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市政府高度重视亳州学院附属学校2016年公开遴选教师工作,成立了亳州学院附属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领导小组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负责具体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经开区教育分局制定了本次教师遴选工作方案,设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符合条件的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环节,并印制了《报考指南》(每名报考人员均领取一份)。
亳州学院附属学校遴选教师工作按照既定工作方案稳步实施。7月4日,发布《亳州学院附属学校2016年遴选教师公告》;7月12日,组织笔试;8月6日,组织面试。在考察阶段中,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举报,反映有少数考生违反了“谯城区在2014年和2015年遴选教师公告中‘选聘人员首聘期3年,从聘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的规定”。亳州市教育局经开区教育分局针对举报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经核查有8名考生属于该情况,其中参加谯城区2014年遴选的有2名,参加谯城区2015年遴选的有6名。经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该8名考生的录取资格。
此次遴选教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鉴于前期已发布公告和报考指南,故考生在报名时能提供有关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均符合报名条件,进入考察阶段,再进一步核查考生详细资料。如,《报考指南》明确规定:“如教师资格证因年审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在考察时提供原件。”进入考察阶段后,除小学科学岗位外(教育部门未颁发此学科教师资格证),对其他学科岗位,均核实了入围考生教师资格证。
关于您反映的报名和资格审查不严问题。经调查,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同志事先对谯城区在2014年、2015年选调教师工作中的规定并不知情,确实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关心与支持。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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