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河北省文化厅作风整顿工作督导方案
根据《河北省文化厅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推进方案》和《河北省文化厅“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确保省直文化系统作风整顿工作落到实处,有序推进作风整顿各阶段的工作,解决省直文化系统中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实现又好又快地推进全省文化改革发展,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督导联系机制情况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省直文化系统作风整顿督导工作在厅作风整顿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厅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组长、厅党组书记王离湘、厅长张妹芝负总责,其他各位厅领导、厅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任各督导组组长,成立5个督导组,分别负责艺术口、公共文化口、文物口和厅机关各处室的督导工作(人员组成、督导单位见附件)。厅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督导组汇报,对督导工作进行调度。
厅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导工作的协调、联络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学习传达省委省政府、厅作风整顿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督促所负责督导单位抓好落实;
2、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指导所督导单位按照厅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要求开展作风整顿,掌握进展情况,明确推进措施,提出工作意见,实现作风整顿与文化改革发展相互促进。
3、每月总结分析所督导单位作风整顿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提出督查意见,推动工作落实。
4、参加所督导单位作风整顿工作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5、选树正面典型,总结宣传其经验。
6、及时向厅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反馈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三、督导内容
厅党组要求,结合各单位(处室)特点和实际,主要督导检查以下四方面:
一查组织领导。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方案是否切合本单位、本单位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组建了工作机构,做到了人员落实,分工明确;是否进行了动员部署,对作风整顿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是否设置了作风整顿的标语、展牌、网页等,做到作风整顿工作人人皆知。鉴于厅机关各处室实际,着重检查动员部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二查查找问题。坚持以问题导向为着力点,聚焦“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的“为官不为”和“一问责八清理”,以及影响文化改革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督导单位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乱收费、乱摊派,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企业违规配车、用车,招投标不规范等方面存在问题。
三查问题整改。督导各单位是否按照“严、快、实”的要求,对梳理出来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雷厉风行地整改。重点督导各单位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是否科学有力,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整改前和整改后有什么变化和提升。
四查领导干部。看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看是否带头落实厅作风整顿《推进方案》要求,带头学习,带头更新观念,带头整顿作风,带头厉行改革,带头工作上水平,督促他们发挥模范和表率作用。特别是重点看“一把手”是否充分发挥关键作用,做到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作给一级看,推动作风整顿工作开局有力、推进扎实、有始有终、成效巩固。
四、 督导方式
要紧紧围绕作风整顿工作的主题,按照以抓好学习为着眼点、以问题导向为着力点、以把规矩纪律挺在前面为关键点、以工作落实为结合点、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落脚点的作风整顿标准,坚持求真务实,积极主动、灵活多样地开展好督导工作。
1、听取汇报。通过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听取各单位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掌握所督导单位的作风整顿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指导做好各项工作。
2、实地走访。通过个别谈话、查看文件资料、座谈交流、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是否把作风整顿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应有成效。
3、抓好典型。对于在作风整顿工作中发展的特色鲜明、成效较好的活动和以身作责、具有表率作用的单位或人员,要及时培树为典型,大力宣传推介,扩大其在厅系统乃至全省作风整顿和事业发展中发挥的正能量作用。对于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给予批评纠正。情节严重的要提请厅机关纪委和监察室,依法给予党政纪处分。
五、 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赵克志在全省机关作风整顿大会上的讲话,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担当任务,科学工作,带头落实,发挥好表率作用。
二要协同推进。各督导组既要积极督导各单位(处室)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好作风整顿工作,又要紧紧依靠各单位党组织推进好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准确把握工作定位,做到作风整顿与事业发展相互促进,实现良性互动发展。
三要加强沟通联络。各督导组要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起工作机制,并及时向厅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情况,保持畅通快捷的信息渠道。每组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各单位和厅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并于每月25日向厅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报送督导工作进展情况。
附:督导组人员名单及分工单位
篇二:
开展全县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动员会精神,加强监督执纪,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全县纪律作风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县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办发〔2016〕7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全县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督查实施方案。
一、督查目的和范围
1、督查目的。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纪律整顿各项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机关中存在的作风漂浮、纪律涣散、庸政懒政怠政等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督促建立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和政府效能的明显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2、督查范围。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二、督查机构及方式
为确保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顺利开展,县纪委成立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永鹏任组长,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谢宝乾,县纪委副书记杨文鹏,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刘珊任副组长的纪律作风整顿督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由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刘珊担任。由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同时成立以6个派出纪工委书记分别任组长的6个检查组,对所辖单位纪律作风整顿各阶段活动开展情况,采取明察、暗访、不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和站所纪律作风整顿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配合好县委督查室做好全县纪律作风整顿督查工作。县纪委各常委、副局长也要结合联系镇(办)、派出纪工委的分工实际,做好督导督查工作。同时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各自分管部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开展情况。各派出纪工委、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按阶段将各自督查检查情况及时上报至县纪委作风纪律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所联系常委汇报。
三、督查重点
机关纪律作风整顿督查从2016年11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共一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督查重点如下:
第一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主要检查各单位活动安排部署、自查自纠情况,看是否有组织、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自查工作到位不到位、实不实、细不细,问题找的准不准。
第二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主要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看整改措施内容是否清晰、重点是否突出、措施是否具体、责任是否落实,有没有整改方案,有没有建立台账,是否落实了整改领导责任。采取挂号督办,销号落实的办法,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不折不扣。
第三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主要检查验收、总结评比情况。县纪律作风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将全面验收、综合评估,并将验收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
每个阶段结束后,都要对整顿工作情况进行排名。由各派出纪工委对所辖县直党委(党总支)、党政单位、群众团体及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及时报县纪委作风纪律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对所辖单位和站所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及时报县纪委作风纪律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县直党委(党总支)对所辖事业单位进行排名后,将排名情况一式两份报所属纪工委,再由纪工委转报县纪委纪律作风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几点要求
1、严明工作纪律。打铁首先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执纪,带头严于律己,做遵守纪律的表率。在开展督查检查工作中,要严明工作纪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2、强化督查问责。要坚持把督查问责作为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纪律作风有关规定的,必须坚决、果断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决不搞“下不为例”,特别是对顶风违纪、屡禁不止、情节恶劣的人和事,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向全社会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3、加强总结推广。纪律作风整顿作为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的抓手,各检查组每个阶段都要及时向县纪委作风纪律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督查情况。要认真总结整顿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抓住影响全县干部纪律作风的关键问题,建立一批简明易行、管用有效的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把纪律作风整顿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推进纪律作风建设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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