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速集团党委关于开展下属单位部分中层副职领导人员职位竞争上岗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各项目办党委:
因工作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集团范围内,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竞争上岗方式对集团下属单位部分集团中层副职领导人员职位进行选拔,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四)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工作在集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王江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任东红、李建红同志担任,成员:刘理、吴克海、邝宏柱、段卫党、俞文生、阙泳、黄铮、陈立新、李占荣。竞争上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务、资格审查与监督、宣传等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建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良忠同志担任,成员:陈志庭、林天发、邱文东、周剑光、吴建华、蒋晓密、梁虹。
三、竞争上岗职数及任职条件
(一)具体职数
此次竞争上岗的集团中层副职领导人员职位共7个,具体为:工程养护类2个、行政管理类2个、党务纪检类3个。
(二)资格及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3年以上集团工作经历,具有与竞争岗位相关的管理工作经历;
2、2014年2月28日前提任的集团基层正职干部,含赣粤高速中层正职以上干部;
3、年龄在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列入2016年集团近期可提拔人员名单人员、赣粤高速高管人员可不受年龄限制);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除具备上述报名条件和资格外,下列职位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相关专业类职位要求具有相关系列高级职称或者具有3年以上相关系列中级职称。
党务纪检类职位要求为中共正式党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
1、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正在接受执纪执法部门立案调查的取消报名资格;
2、近3年来年度考核有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关于省高速集团下属单位部分中层副职领导人员职位竞争上岗方案,并在江西高速公路网上公布。
(二)组织报名。
凡符合条件、资格和相应职位要求的均可报名。报名者可到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领取或直接从江西高速公路网站下载《省高速集团下属单位部分中层副职领导人员职位报名表》,报名表填好后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团总部、直属经营性子公司、属集团委派干部报名者可直接到集团人力资源部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
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档案审核情况进行报名资格及档案初审,并由各单位党委签署意见后,统一将《报名表》、《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审核专用)、《干部任前档案基本信息审核表》、《省高速集团中层副职领导人员职位竞争上岗报名统计表》于2017年2月27日之前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每个报名者限报一类职位。
(三)资格审查。集团竞争上岗办公室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竞争上岗全过程。
(四)统一笔试。笔试时间:2017年3月5日。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管理知识、申论写作、相关业务基础知识和政策法规等。
笔试后,以分数顺序按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人数不足1:6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通知到本人。(列入2016年集团后备干部及近期可提拔人员名单的人员可享受5分加分;近两年评为省级以上劳模人员可享受2分加分;若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按较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五)面试答辩。时间:2017年3月10日。
面试答辩分为两个环节:一是公开演讲,应试者在集团一楼会议室集中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重点是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等,时间不超过3分钟;二是面试环节,应试者就有关问题进行分组答辩,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评委组由相关人员、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到本人。
(六)综合测评。时间:2017年3月中旬。
综合测评采取量化计分形式,总分为100分,由领导测评和群众测评组成。
1、领导测评由集团领导、报名者所在单位领导对其进行测评并量化计分,分别占测评总成绩的25%、15%。
(1)若报名者所在单位党委有上级主管党委的,由两级党委领导班子按相同权重(各占7.5%)同时进行测评。
(2)属借调干部和委派干部的报名者,由其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派出单位)和借用单位(委派参股公司)领导按相同权重(各占7.5%)同时进行测评;
(3)集团总部、直属经营性子公司报名者,由其所在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进行测评。
2、群众测评由进入面试的竞聘者所在单位员工对其进行推荐测评并量化计分,占测评总成绩的60%。参加群众测评人数须达到竞聘者所在单位员工总人数的75%以上。
属借调干部和委派干部的报名者,超过半年的,原则上在借用和委派参股公司进行;若借用单位和委派参股公司因权属关系不方便进行群众测评的,原则上在借调干部和委派干部的原行政关系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
3、在综合测评表设计上分别对应A票(集团领导)、B票(所在单位领导)、C票(职工群众)三种票式。
综合测评指标包含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两部分。民主推荐指是否推荐该竞聘者提拔,民主测评要求参会人员对每个入围人员进行测评。民主推荐测评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其中民主推荐占10%、民主测评占90%,民主推荐分数计算方法为:10%×获得推荐票数/参加推荐人数×100;民主测评计算方法为:90%×民主测评综合评价得分的算数平均数。民主测评量化分值的设置上,综合评价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分别对应分值依次为100分、80分、60分、40分。
(七)公布考察名单。根据竞争者面试、综合测评情况按照4:6的比例计入总分。依据总分高低,每类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考察名单。
(八)组织考察。集团党委将于公布名单一个星期内组织考察组,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九)任前审核。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对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组织考察对象填报重大重项报告和廉政报告表。考察人选需征求集团纪委意见。对于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对于涉及需要向上级报备的任职待批复同意后提请上会。
(十)决定任命。集团党委研究提出任用意见,任职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竞争上岗提任的聘用制领导干部实行试用制,从任命之日起试用一年,试用期内履行试用职务的职责,具有同级干部的权力和义务,享受同级干部的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职务者解聘,取消试用职务待遇,回原单位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附件1:江西省高速集团下属单位部分中层副职领导人员职位报名表.docx
附件2:江西省高速集团中层副职领导人员职位竞争上岗报名统计表.xls
江西省高速集团党委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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