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邑县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简章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党建标准化建设,拓宽村(含社区,下同)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激发优秀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家乡发展的热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部分村党组织书记(含副书记,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面向全县机关事业人员和社会优秀人才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2名、村党组织副书记11名(具体职位计划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机关事业人员指平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临时工、工勤和劳务派遣等人员)。
2、社会优秀人才主要包括户籍在平邑县的优秀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人才、农村优秀青年、企业优秀职工等群体。
①退役军人应为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或自由职业退役军人。
②高校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1日前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企业职工应为非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企业在平邑县。
3、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4、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基层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组织领导水平。
5、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其中机关事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除另外明确之外,此次选拔所有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5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甚至消极、不满或抵制的。
2、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
3、正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的;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
5、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6、2017年以来曾被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
7、2015年以来因危害集体利益、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被查处的。
8、信仰宗教或搞封建迷信活动的;搞宗族派性的;道德品行不端,不遵守村规民约,不履行村民义务的。
9、本届村党组织成员被免职、被责令辞职或民主评议为不称职的;近三年来曾被作为教育转化对象或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10、现在正在担任行政村“两委”成员、自然村党组织成员的。
11、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没有子女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12、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13、2017年以来因个人违法用地、违法建房、损害生态环境正被立案调查或依法给予处罚的。
14、身体状况差或常年在外,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15、具有其他不得担任村党组织成员情形的。
三、方法步骤
(一)个人报名。在平邑县政府门户网站、灯塔-平邑党建网站、蒙阳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简章。报名自6月10日开始至6月13日结束,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到报考职位所在镇街党建办报名(具体职位计划、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附后)。(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考人数达不到选拔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取消招考计划。
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1、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平邑县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所受奖励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背面标注姓名);
6、报名承诺书;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各镇街对人选条件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报县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按照资格条件和《平邑县从严管理村干部若干规定(试行)》(见附件5)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分别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司法、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卫健、农业、环保、安监、国土、审计等部门单位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范围。
(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组织协调、计划决策、应变、逻辑思维、口头表达等能力。面试按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所有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范围。对因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作出评价。
(五)计算加分因素。对于退伍军人,凡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每次立功分别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2分、1分,其他奖励项目不予计分,立功情况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认定,多次立功的按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加分;对于其他人员,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指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评定表彰的),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县级奖励加1分,市级奖励加2分,省级以上奖励加3分,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认定,多次受奖的按照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六)研究任用。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任用人员并组织选岗,其他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纳入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管理。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将征求意见后择优任用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拟任用名单在灯塔-平邑党建网站及蒙阳先锋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如有反映经查实影响任用或者公示过程中自愿放弃的的依次递补。
四、有关待遇
(一)试用期及任期。本次公开选拔的到村任职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各镇街组织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继续留任,“不称职”的予以免职。对选拔的村党组织副书记,条件成熟的,可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任期至下次村“两委”集中换届为止。任职期满后可以继续参加任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可以连选连任。
(二)经济待遇。
1.村党组织书记。(1)基本报酬。任职期间,机关事业人员、专项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原待遇不变;其他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村干部基本报酬。(2)岗位补助。任职期间,机关事业人员、专项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每年发放补助1万元;其他人员且跨村任职的,每月发放补助300元。(3)奖励报酬。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可根据任职岗位的基本报酬,享受业绩考核奖励报酬。为发展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镇街党(工)委审核同意,按照《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平办发〔2018〕54号)规定,给予奖励(上级财政政策性投入产生收益除外)。(4)社会保险。任职满1年、符合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每年按照基本报酬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贴。(5)晋位奖励。任职期间实绩突出,任职村年度考核在所在镇街排名由后30%进入前15%的,向新选配村党组织书记发放一次性考核奖励1万元。
2.村党组织副书记。(1)基本报酬。任职期间,机关事业人员、专项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原待遇不变;其他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村干部基本报酬。(2)奖励报酬。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可根据任职岗位的基本报酬,按照规定享受所在村的业绩考核奖励报酬。(3)社会保险。任职满1年、符合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每年按照基本报酬总额17%的比例给予补贴。(4)任职期间,因工作需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享受村党组织书记待遇。
(三)政治待遇。任职村连续两年被评为四星级及以上党组织、个人表现特别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和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报考镇街领导班子成员和镇街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具体条件以招考简章为准)。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资格。
(二)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4226799)。
(三)报考人员在选拔期间要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拔任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平邑县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职位计划及报名地点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2019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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