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有哪些?杜绝校园暴力,还应从哪些方面着力?校园欺凌可能作为案例分析题出现在各地遴选考试中,各位准备参加2016年公务员遴选考试的考生需留意。
什么是校园欺凌?
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欺辱造成伤害的。
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
诱发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暴力行为的原因多元。如家庭、社会成长环境中负面因素影响、法制教育弱化、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突出,以及针对未成年人校园暴力行为管教执法力度不够等等。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家庭方面:过度溺爱导致任性、骄横等不良心理;孩子缺少在集体中发生矛盾、冲突、争执时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不良家庭环境让孩子背负过多压力,催生心理障碍等原因。
学校方面:学校是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直接现场,学校只重视成绩而忽视了道德教育是导致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平时缺乏管理,出了事又急于息事宁人。(针对目前的校园欺凌事件,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处理时,采取内部处理方式,有的甚至在涉事学生家长出面摆平的情况下不了了之,这助长了欺凌者的气焰。同时还与学校心理教育薄弱有关。)
社会方面:暴力影片、读物、游戏等,引起青少年模仿;社会不正之风影响青少年的是非观;部分媒体过度过细再现犯罪经过。
司法方面:法律界定不清晰、惩戒不严;法制教育缺失;法律规定,14周岁以下属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让不少孩子有恃无恐。
如何整治这一“顽疾”?
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治理校园欺凌,要教育与惩戒并重。
教育部2016年《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通知》要求,通过专题教育、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等手段,从惩戒、教育、应对三个方面,规范学生行为、建设平安校园。
◕加强各方面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建章立制。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完善体系。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及时处置。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公选王遴选网认为,治理校园欺凌不仅是教育部门或者教育督导部门一家的责任,而且仅靠学校“单兵突进”的治理效果也有限,必须立法、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学校、家庭以及社会有关各方同时发挥积极作用,实现无缝对接,才能不给校园欺凌留下任何机会。
一、完善法制是治理校园欺凌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修法、释法,让这些恶意造成重大伤害的欺凌者,受到纪律、法规、法律的惩治,让校园暴力事件处理有法可依。同时改革现有的政府收容教养制度,为应对恶性校园欺凌案件提供一种有效的惩戒和教育方案。
二、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一旦发生欺凌事件,涉事主体及相关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保障欺凌事件的高效处理。
三、教育方面。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一个团结、友善、和谐、相互尊重的环境,防止孩子们受社会不良风气的侵染。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制止,及早化解,避免小毛病变成大错误,甚至走向犯罪。同时,要提高学生们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
父母应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从小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孩子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正义感。应当给予孩子充分的关注关爱,不能一味的溺爱或者增加孩子的压力,让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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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上发表的文章《预防校园欺凌需要规则教育》可作为答题参考。文章如下:
预防校园欺凌需要规则教育
应飞虎
近年来,校园恶性欺凌事件屡有发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将对这一现象进行专项治理。此举有望克服对校园欺凌行为整体反应方案不足的问题,通过专题教育、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等手段,从惩戒、教育、应对三个方面,规范学生行为、建设平安校园。
对校园欺凌的极端行为和极端事件作出惩戒非常必要,这一方面在于惩戒和教育施暴者,另一方面也是为其他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来看,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处理过轻。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虽然我国刑法规定了收容教养制度,但实践中用得很少。而对一般的欺凌事件,学校缺乏有效的惩戒工具。综合考虑,未来立法中有必要改变法律中一刀切的做法,提高公权力介入严重校园欺凌案件的可能性,同时改革现有的政府收容教养制度,为应对恶性校园欺凌案件提供一种有效的惩戒和教育方案。
另一方面,仅仅寄希望于刑事处罚或严厉处罚是不够的,这是对复杂问题的简单化。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则教育。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则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及其教育体系,激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规范,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经验,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12年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范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此外,在校园欺凌案件的应对上,还应该建立起由学校主导、家庭和社会充分参与的、针对校园欺凌的信息系统和反应方案。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到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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