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乡市从2013年开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建设实践在较短时间内扩展到全省,并至2017年写入中共十九大报告,其所形成的经验,核心在于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具体分为三点。>>>【2018公务员遴选重磅资料•十九大报告全文·文字完整版】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首先是提升基层自治水平。在党建引领下,桐乡厘清了基层自治组织职责,推动自治组织职能归位。同时,构筑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阳光议事厅、房间论坛等群众议事平台,让老百姓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推动协商民主;通过扶持基金和市、镇两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培育百事服务团等村级社会组织,有效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其次是在乡村重塑法的精神,注重依法办事,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桐乡注意到法治建设并不在于创建“法条”,而在于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进正式法律和村规民约等“软法”成为群众心中至高无上的权威。因此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对部门和基层出台的重大决策实行“法律体检”;整合法学专家、律师、政法干警等资源,建立一百多个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团,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同时,桐乡通过组建“法治驿站”“义工法律诊所”等社区组织,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心中律令。
第三是发挥德治引领作用,用崇德向善力量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桐乡市通过吸收社会贤达、德高望重老人、口碑良好的企业家等人士组成市、镇、村三级道德评议团,通过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等方式树立典型,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同时,通过建设文化礼堂、道德讲堂、德孝主题公园、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引导和激发群众道德情怀,将德治正气内化为自觉的行为规范,对自治和法治形成有力补充。
经过五年探索与实践,桐乡市已基本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基层治理格局,在解决集体事务、化解村里矛盾,强化法治意识、弘扬社会正气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比如,以“三治”为抓手解决了梧桐街道新老居民矛盾问题、新星村安全生产问题、越丰村环境美化问题、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婚丧酒宴攀比问题、出租房安全隐患问题,等等。2013年,全市发生劳资纠纷101起,分管政法领导大部分精力都牵扯在调解纠纷上,但之后99%以上劳资纠纷都在行业协会内部得到就地化解,到2017年只发生23起纠纷。2017年,全市176个行政村中,连续五年“零上访”“零诉讼”“零矛盾上交”的占总数61%,其中高桥街道更是高达82%。此外,通过村规民约的规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盛行现象已得到明显遏制;通过道德教化和榜样力量、新乡贤文化的传播和志愿服务的倡导,村民文明素质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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