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用典》典故释义作者杨立新从习近平总书记历年来的重要讲话文章中遴选出使用频率高、影响深远、最能体现习近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的典故10则。这些典故深刻阐释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这些典故可以出遴选考试题,同时考友们如能将这些典故灵活运用到答题中,也是非常不错的加分点。一起来看看吧~
习近平十大廉政用典①
——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
【原文】
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
——2008年5月13日《领导干部要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 干干净净干事》
——2003年7月10日《在浙江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作报告时的插话》(《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第511页)
——1990年3月《从政杂谈》(《摆脱贫困》第40页)
【出处】
(南宋)吕本中《官箴》
【原典】
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
【解读】
南宋官员吕本中在其所著《官箴》中说:“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他认为当官的法则,只有三条,即清廉、谨慎、勤勉。并称“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意思是,遵守了“清、慎、勤”这三条法则,就可以保住官位,远离耻辱,可以得到上司的赏识,也可以得到下属的拥戴。
“清、慎、勤” 这三字为官之道,被后人称为“千古不可易”。康熙皇帝曾手书此三字并刻石宣传,训示百官,并把“清、慎、勤”作为考核官吏的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官德修养。2004年任浙江省委书记时,他在《求是》发表《用权讲官德 交往有原则》一文,指出领导干部“既要依法用权,又要以德用权,归根到底用权要讲官德”。 他引用吕本中《官箴》中的这句话,并加以阐释:一要“清”,公正廉洁,两袖清风;二要“慎”,周密考虑,谨言慎行;三要“勤”,勤奋好学,刻苦上进。并提出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可以说是对“清、慎、勤”的现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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