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一个是谁?
近日,因“清华学姐”的热搜占据了各大社交平台,所谓“社会性死亡”再度引发舆论热议。从想让别人“社会性死亡”到自己面临“社会性死亡”,反转就在一夜之间,既让人感慨舆论生态之复杂,也让人为此不寒而栗。
何谓“社会性死亡”,难以界定。在当下的网络语境下,“社会性死亡”已逐渐从最初的网友自嘲流行语,慢慢演变为个体遭遇网络暴力后,陷入社交往来被阻断、社会声誉被倾轧困境的一种代名词。最常见的后果是,当事人正常生活遭受极大震荡,承受“巨大的身心伤害”。
一条朋友圈、一段监控视频,让“清华学姐”从假设的性骚扰“受害者”变成了真实的网络暴力受害者。在这场舆论的“狂欢”中,人们再一次真切感受到——让人“社会性死亡”竟是如此容易。
这不是第一起发酵为公共事件的网络围观。不管是轻易相信了“梁颖被性侵”,还是被“老师体罚学生致吐血”的谣言蒙蔽,舆论轻易地就被“操控”了,是公众没有辨别能力吗?当然不是。
正如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所言,“我们人类的本质就是常常受外界各种思想、情感和习惯所影响。”按照勒庞的观点,群体总是无意识的,这种无意识支配着我们的行动。在群体中,约束着个人的责任感就消失了。如果有人在群体中说希望某个人死,再添油加醋编些细节,这个人就难以生存。互联网的发展,给了这种“无意识”无限放大的可能。
在“清华学姐”事件中,当事情从个人的朋友圈被搬运到学校匿名的BBS上之后,雪球就越滚越大,学弟的照片和个人信息被不断“人肉”出来。随着更多的“好事之徒”把事件搬运到微博、各类论坛,再经过营销号的“推波助澜”,事情失控,学姐自己最终也遭到了舆论的反噬。如果说学姐发声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那其他人的转评、传播、审判、“人肉”,则是这场“闹剧”的推手。
众所周知,人的直接经验所能感知的周边环境是极其有限的。在互联网出现之前,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几乎是人们获取大量信息的唯一有效途径。媒体对某个事件报道得越多,此事件就越容易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随着网络传播的快速发展和网民人数的迅速增多,各种社交网络平台把人类社会及其多样复杂的各个部分连成了一个新的世界,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都发生着深刻变化。一个明显的事实是,舆论表达方式更为碎片化、情绪化,每个人的随手转评,都有可能在为雪崩助力、为大火添柴。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网络围观没有问题,发表看法也无可厚非,拥有朴素的正义感更不该被苛责,但越过了道德和法律边界,利用舆论传播的便利在一旁添油加醋、煽风点火,则是极为不可取的。如若不加规制,危害的将是我们每一个人。
越来越多的案例表明,某一个“吃瓜群众”,不经意间也可能会成为“群众”眼里的“瓜”。如果这类事件层出不穷还不足以引起警醒,那么我们有理由发问,下一个被“社会性死亡”的人,会是谁?
(二)谁是补刀者?
让罗某“社会性死亡”的梁颖,在事件反转之后,本人和家人遭受了网络暴力;污蔑老师体罚孩子致吐血的家长,在事件澄清之后也受到了网友谩骂;“清华学姐”在道歉之后,受到网友关于身材、长相和分数的抨击……类似事件层出不穷。
结合数起案例,我们可以总结出这样的大致路径:爆料者挑起话题——“吃瓜群众”网络围观——“好事之徒”煽动舆论——网友“人肉搜索”——真相出现反转——爆料者遭遇舆论反噬——舆论泛化谩骂——社会撕裂加剧。
2018年,四川德阳的女医生因为与两个未成年人发生冲突遭到“人肉搜索”,后服药自杀。从事发到去世,只有短短5天时间。在她去世之后,曾经对她“人肉搜索”和攻击的人,开始转头去攻击两个未成年人。一个人的言语不至于杀人,但“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当你突然死去,所有人都开始爱你。”近段时间经常出现在网络上的这句话,文字看起来极其简单,却杀伤力十足,透露着冰冷与恶毒。转发扩散、声援“弱者”看似是维护正义,但在真相不明、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所有以伸张正义之名让无辜者蒙冤的言行,都无异于推了一把悬崖边上的人。
可见,“社会性死亡”事件背后的推手就是赤裸裸的网络暴力。网络暴力之所以属于暴力,是因为它是一把双刃剑,对人的伤害是无差别的。最初的受害者首当其冲,曾经的施暴者也同样难以幸免,他们身边的亲友也会被“连坐”“示众”。舆论批评的泛化,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放大舆论的负面效应,进而撕裂社会。
这当然不是拒绝围观和发声。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背景下,借助舆论的力量扩大影响以达到自己的合法诉求,本身没有问题。必须承认,如果没有舆论的关注和推动,“呼格案”“张玉环案”等不会迎来更符合法治精神的反转,陈春秀、王丽丽等“被冒名顶替”不会那么快受到有关部门重视。正是因为舆论围观的力量,才能让很多事件有机会进入公共空间讨论,才能推动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
理性的围观和发声,是对社会不公的矫正。真正需要警惕的,是那些不关心事实真相如何,罔顾道德与法律的边界,急于把个人观点、道德审判、情绪宣泄当作正义之声的噪音。至于网络空间会不会因为这些言论变成“黑暗森林”,当事者会不会成为受害者,其他人会不会被“株连”,几乎完全被忽略了。
爆料者与围观者都不应成为这种“噪音”的生产者与传播者。这事关网络空间的清朗,事关社会文明的进步,事关每个人的合法权益。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言行,一旦超过言论自由的合理边界,就要承担相应后果、付出法律代价。
构建一个理性对话的互联网舆论氛围,极其重要,极其紧迫。如果说爆料者是操刀人,那么有必要追问,谁是补刀者?
(三)我们的担当!
网民敢于爆料、勇于发声,一方面体现了公众维权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互联网给了更多人表达诉求的可能。但是,频繁出现的爆料翻车和网络暴力一再提醒我们,舆论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
在各类网络围观事件中,从舆论监督到舆论审判往往只有一步之遥。一旦模糊了道德和法律的边界,很可能就会侵犯到他人合法权益,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
不久前,广受关注的伪造血衣诬陷老师体罚的广州妈妈被判刑。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被告人刘某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9月份,罗某发布了警方对“梁颖指控强奸案”不予立案的通知书,表示后续对梁颖的民事名誉侵权诉讼还在正常进行。在此前的江歌案中,网民谭某恶意发帖攻击江母,最后以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这些判例昭示:越过红线,法律绝不会姑息。
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边界,网络空间亦然。作为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把目光拉回到一起起“社会性死亡”事件中,对爆料者来说,可以借助舆论的力量表达合理诉求,但不能煽动舆论,以事实为依据,不夸大其词、不泄露隐私应是底线;对围观者来说,在进行道德评判之前,理性围观、谨慎发声尤为重要,不泄愤带节奏、不站队传谣言是前提。
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这将为制止“社会性死亡”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近年来,从国家网信办先后推出的“微信十条”“账号十条”“约谈十条”等系列管理规定,到2019年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从“净网”“剑网”等专项行动,到为期2个月的“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国家相关部门采取的一系列互联网治理组合拳,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一些标志性的互联网事件屡屡出现,一次又一次引发关于“社会性死亡”的讨论,无疑是在提醒我们——网络传播手段不断发展,舆论形态也在不断变化,引导网络舆论良性发展仍然任重道远。
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各方形成合力。国家应从法律层面施以重拳,特别是要加强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惩处;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平台内容生态建设的指导和督促,为在网络空间激浊扬清保驾护航;各舆论传播平台应充分履行自己的主体责任,对引爆网络的舆论热点保持冷静,对那些看热闹不嫌事大、“助纣为虐”的营销号,要根据平台管理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身处网络空间,我们需要的是阳光充盈的“数字化生存”,没有人希望目睹更多冰冷彻骨的“社会性死亡”。作为网络空间一员的我们,尤其要从我做起,理性上网,理性对话,为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集聚力量。
(来源:人民网)
公选王更多热点推荐:
【2021中央机关遴选面试热点关注】如何为农村老人运用智能技术搭桥铺路?
【2021中央机关遴选面试·热点关注】如何评价四川藏族小伙丁真的走红?
更多精彩文章不断发布中,欢迎注册本网持续学习!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