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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三评“种草笔记”之一:真实岂能随心所欲
出去吃个饭,内容社区中拍着胸脯保证的美食推荐,一口吃下去简直怀疑人生;网上购个物,素人博主信誓旦旦的好物分享,让人对 “买家秀”和“卖家秀”的天差地别有了更刻骨的认识;出门旅个游,“种草笔记”里如梦如幻的人间仙境,竟然只是一层“鬼斧神工”的人工滤镜……现如今,一些主打真实和分享的“UGC(用户原创内容)”平台,正在沦为天花乱坠的营销软文集中地,不仅无助于提升消费体验,还成了槽点满满的重灾区。
“种草”是一个网络流行语,含义大致可以归纳为,通过在网上分享自己认可的信息,促使他人产生认同。“种草”流行,源于掏出真金白银前,不少人都有货比三家的习惯,都想听听“过来人”的建议。正是瞄准这一互联网新蓝海,很多UGC平台在空前激烈的电商竞争中异军突起,催生了过亿级别的内容分享社区、消费决策平台。随手一翻,似乎每一个人都可以在这里打捞到商品价格、使用体验、注意事项等独具慧眼的内容,反过来也乐于为他人提供真诚的建议和帮助。这种基于信任的信息共享、情感共鸣、社区互动,是UGC平台发展壮大的比较优势,也是其在网络潮流中站稳脚跟的立身之本。
但是,真实才是构建信任的前提,体验才是黏性持续的关键。倘若打着“高质量笔记”“高品质生活”的旗号,实际上干的却是商业营销、品牌推广的买卖,那么损害的就是平台的商誉,透支的就是消费者的信任。“你爱看的‘种草笔记’,可能是3块钱1篇”“我才60个粉丝,就有人给我发私信问接不接推广”“第一段用‘我’写提高真实性,第二段突出卖点,第三段加深印象”……这些图片P了又P、文案改了又改、滤镜换了又换等套路化、格式化、模板化的操作,促使曾经皆大欢喜的“避坑宝典”,事实上沦为愿者上钩的“坑人指南”。
平心而论,客观评测与主观评价是一对固有矛盾,内容分享与消费导向也很难严格区分。只不过,“种草笔记”也好,“种草代发”也罢,拒绝上当受骗是消费者的底线也是红线。
互联网时代,越是充斥着各种虚拟信息,越能衬托出真实的难能可贵。当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不过关的时候,再巧的营销、再美的滤镜、再多的口舌都是徒劳。所以对消费者来说,选择真实还是虚假,这从来都不构成一个问题。“种草”由心,“拔草”自愿,唯有真实不能随心所欲。
人民网三评"种草笔记"之二:别以分享之名"设套"
刷到美妆博主推荐口红,想去买;看到一段开箱视频,想下单;读到一位宝妈的使用心得,想体验……可以说,现在只要打开手机就有可能被各种信息“种草”。“种草经济”已经渗透生活的各个场景。这其中哪些是真正的分享,哪些是商业的营销,消费者往往很难辨别。
“种草”其实由来已久,最早流行于各类大小美妆论坛与社区,直到移动互联网时代开始大量扩散到社交媒体平台,随着各种形式的种草社区的兴起,“种草”更是蔚然成风。但是,越来越多的“种草”背离了分享的初衷,而是以分享为名,行广告营销之实。
精准触达的“种草笔记”通过体验式推荐,叠加高流量的内容轰炸,极易激发用户的购买欲望。从商业化角度来看,不是不可以变现,但这种模式不能以蒙骗消费者为代价;不是不可以推广,但这些做法必须以消费者知悉为条件。同为“种草”,分享和广告营销界定不清,消费者权益则更有可能受损。
事实上,多家平台都曾陷入内容造假风波,伪造素人的“种草笔记”,其实是利用人们对原创内容的信任,招募写手代写、代发的所谓消费心得。很多“种草笔记”都含有虚假宣传、夸大其词的内容,让消费者买了吃亏,买了上当。
当前,亟待厘清纯粹分享和广告营销的界限。分享与广告之间一个重要的判断依据是“种草”内容的发布者是否与商家签订合同,收取费用进行宣传推广。无论是素人还是网络红人、大V、关键意见领袖(KOL)、关键意见消费者(KOC),发表个人消费体验,或者友情宣传,不收取任何费用,则不能界定为广告。但如果商家与“种草”信息发布者签订了合同,并向其支付代言费用为企业宣传推广产品,则属于广告。相关发布者必须履行广告法规定的相关义务,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发布。
然而,“种草”信息发布者签没签约,拿没拿钱,消费者很难通过内容分辨。依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目前在一些种草社区上可以看到明确标有“广告”字样的内容,便于消费者区分。但的确还有一些“种草”信息含有很多分享内容,能否界定其为广告,尚需有关法规进一步完善明确。
可以说,平台的初心可能是单纯的分享,但在用户数量快速增长的过程中,由于资本和商业的介入,平台和用户都可能背离了初心。让分享的归分享,商业的归商业,绝不能以分享名义搞营销误导消费者。
人民网三评"种草笔记"之三:要杜绝带货变"带祸"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平台借“种草”东风积攒了过亿用户、过亿月活,从中赚得盆满钵满。殊不知,剥开“种草”如火如荼的表象,内里是泥沙俱下的乱象。“种草”无所不在,翻车也形式多样:产品功效夸大、场景过度美颜、刷量刷粉数据注水、代写软文编造体验,有的甚至制假售假、售卖违禁品……“带货”沦为“带祸”,既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和信任,也会折损内容分享平台和分享经济的美好前景。规范“种草带货”势在必行!
“种草带货”,究其本质是一种注意力经济,但同时也是口碑经济。名人网红自带光环,素人分享充满真诚,皆能为产品带来“加持”,但“种草带货”不是一锤子买卖,一次圈粉后还得考虑长远发展。当真诚分享的人设崩塌,假“种草”时“吹”得越嗨,日后就会“摔”得越惨。这也提示这些带货人,不能只知“吃肉”不知“挨打”,要珍惜粉丝基础和群众信任,守住底线、爱惜羽毛。
防止“种草”念歪经、走歪路,仅靠带货人自觉还远远不够。铲除假“种草”,亟需真监管。规范“种草带货”发展,需要多方协作形成合力。
诚然,“种草带货”方兴未艾,目前尚无专门性的法律法规。但“种草带货”绝不是法外之地,从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约束平台和商家行为,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权益,再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形成了一套层级分明的法律框架。未来,还需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厘清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并明确罚则,严打虚假“种草”。
出现问题不可怕,任何新业态新模式都会存在类似阶段,重要的是管理不能缺位。上一个全民关注的风口电商直播,2020年7月正式实行《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这是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的,以行业内社团标准对电商直播进行规范。对“种草带货”来说也是一样,在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前,行业协会要积极主动发挥主观能动性制定相应规范,把规矩先立起来。
莫让“带货”变“带祸”,还得抓住平台这个“牛鼻子”。用户信任平台是因为有其信用背书,平台也从用户青睐中获得流量红利。从这个层面来说,规范“种草带货”,平台责无旁贷。行业生态治理任重道远,隐秘的角落尚需被一一涤清,“种草”平台的管理既得有态度,又得有速度,还得有力度。态度是指平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互联网技术优势,在打击虚假“种草”方面有更大作为;速度则是平台管理要跟上行业发展,不能只会事后亡羊补牢,还得完善事前严格准入、事中动态引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新问题;力度则是要一查到底、形成惩罚机制,切实提高其违规成本。三“度”合一,方能压实平台责任,织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网。
发展至今,互联网不仅是现实生活的新舞台、经济发展的新空间,也重塑了社会治理的新格局。直播电商也好,“种草带货”也罢,引导和监管从来都不是要限制其发展,而是为了平台更健康有序,行业能持续向好。唯有多方齐发力、共出手,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才能让互联网的土壤上开出更多惠民利民之花。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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