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观是人们对权力的基本态度和总的看法,包括对权力的性质、权力的使用、权力由何而来、权力为谁服务等基本问题的认识。权力观是具体的,处于不同阶层、不同政党的人们,权力观有着很大差别。科学理解权力的本质,是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基本前提。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民群众是国家真正的主人,国家一切公共权力均来源于人民群众,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群众。判断一个领导干部有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关键看他的权力观和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是否高度一致,关键看他如何对待手中的权力,关键看他如何使用手中的权力。
公正用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平正义是权力使用的根本标准。权力是公器,领导干部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要做到公正用权,首先为人要公道正派。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心正、身正、行正,才有人格魅力和政治威信,群众才信你、服你。要不断提高人格修养,始终坚守道德阵地,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其次,处事要公平公正。对于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公平公正,就是按照人类共有的良知和约定俗成的社会秩序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方方面面事情,让正义得以实现。古人说,“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作为执政党的领导干部,只有做到心底无私,秉公办事,才能得到群众信任,切实提升党的公信力凝聚力号召力,有效避免“塔西佗陷阱”。
最后,判断要客观公允。在日常工作中,每个领导干部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面对各式各样的问题。做到正确评价他人,妥善处理问题,最为重要的是立足实际,抛却成见,心如规矩,志如尺衡。陈云同志提倡“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讲的也是这个道理。做到这一点,要求我们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养成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从个人好恶出发的习惯。
依法用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权一定要依法。他说,依法治国,最重要也是依法治权,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给权力运行“划红线”“布雷区”,“法无授权不可为”。让权力在安全线内运行,权力周边要有“警戒线”和“高压线”。领导干部要做到依法用权,首先必须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基于法律信仰下的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形式。要自觉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自身法治素养,真正对法治产生强烈的认同和共鸣。
其次,要把握好权力边界。任何公权力都是有边界的。孟德斯鸠曾经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我们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就是为了给公权力设置界限。要严守权力边界,坚决杜绝乱作为、滥作为。
最后,要善于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过程,就是行使权力、为民服务的过程。要养成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习惯,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处理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为民用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就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他说,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是权力的具体执行者,做到为民用权,首先必须清醒权力从何而来。权力的来源问题是一个基础性问题。权力的拥有者必然对权力的赋予者负责,这是再浅显不过的道理。然而,一些党员干部搞不清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认为是上级给的甚至哪个人给的。殊不知我们党的执政权就是人民群众赋予的,党章明确提出“除了人民的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是基于此。明白这一点是做到为民用权的前提。
其次,要摆正自身位置。共产党的干部不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而是重任在肩的人民公仆。共产党员既是普通群众中的一员,又是普通群众的先进分子。作为党的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不论职务高低,都要摆正位置,不忘初心,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最后,要服务人民群众。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紧密相联,有权必有责。人民群众赋予我们权力的同时,也给予了我们服务群众的沉甸甸责任。要珍惜使命,不负重托,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行使权力的目标和追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担当起正确行使权力的责任,真正让权力造福于民。
廉洁用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心有戒尺,干净做事,廉洁律己、廉洁用权。他说,作为官员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管得住自己,也管得住身边人。做到廉洁用权,首先要心有戒尺,敬畏权力。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沦为腐败分子,往往与不知敬畏,胆大妄为有关。他们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以权谋私,不仅损害了国家和群众利益,最终也把自己送进监狱。要知道,只有心存戒尺,才能行有所虑;只有敬畏权力,才能行有所止。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对权力保持畏惧之心,行使权力要有如履薄冰般的谨慎。
其次,要廉洁自律,审慎用权。权力异化首先是从思想动摇开始的。思想的口子一旦打开,那就可能一泻千里。在“小事”上不能保持廉洁操守,在“大事”上就会出娄子。要时刻提醒自我,管住自己的欲望,严格约束个人行为,努力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不以恶小而为之”。还要管好家人和身边人,不让权力寻租有可乘之机。
最后,要接受监督,阳光用权。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腐败,失去监督的干部容易跌入泥坑。要把群众监督作为自身茁壮成长不可或缺的阳光,自觉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切实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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