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夏日报》消息,2017年4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姜信治出席会议并宣布中央决定:石泰峰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李建华同志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姜志刚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崔波同志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石泰峰此前担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志刚此前担任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崔波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石泰峰同志简历
石泰峰,男,1956年9月生,汉族,山西榆社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参加工作。
1974.05 山西省榆社县大寨公社知青
1975.09 山西机床厂技工学校学习
1977.07 山西机床厂第五车间工人
1978.09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2.09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基础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7 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其间:1987.11-1988.11挂职任河北省宁晋县委副书记)
1990.06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副主任(其间:1991.09-1992.09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进修)
1992.09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主任(1995.11月教授)
1996.03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
1999.01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
1999.10 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0.12 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1.07 中央党校副校长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02 中央党校副校长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04 中央党校副校长
2010.09 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1.08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1.09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1.12 江苏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4.06 江苏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2015.11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5.12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代省长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6.01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6.11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
2017.04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党的十八大代表,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三届省委委员、常委,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资料截至2017年4月)
姜志刚同志简历
姜志刚,男,汉族,1960年8月生,江苏东海人,1986年8月入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北京航空学院高空设备专业),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装配厂十五车间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中组部企业干部办公室副局级调研员、干部五局副局长,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局长,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7.04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资料截至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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