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总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通过成立监察委员会,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作为监督执法机关与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山西作为先行先试的改革试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的信任。
国家监察体制试点改革要怎么推进?省委的做法: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法律授权,省委先完成检察机关反贪等部门的转隶,撤销监察厅、检察院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将相关职能整合到监察委员会,实行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1月18日,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运行,各市、县监察委员会也将全部组建。
如何实现国家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有机衔接,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难点所在。目前,围绕实现纪委、监委内部纪法衔接,省委制定了“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审查措施使用规范”等五个制度;围绕监委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正抓紧研究相关配套制度,推进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环节的顺畅运转。从整体上看,省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及运转已初见成效。
省委书记骆惠宁指出:“对山西而言,监察体制试点改革的任务就是精心施工,党委书记的责任就是当好‘施工队队长’。”这是对全省各级党委书记讲的,更是各级党委书记必须担负起来的政治任务。
各市、县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紧跟省委步伐,聚焦试点方案确定的任务,把握好动态平衡,防止过犹不及。一句话,就是要按照中央绘制的蓝图,精准组织“施工”,拿出高质量的“样品”,为改革全面铺开和制定国家监察法提供实践基础。
更多遴选考试时政热点、山西遴选笔试面试考点,可以学习网站遴选真题栏目、遴选核心考点栏目、策论范文栏目、案例分析等栏目,最全、最新的遴选考点都在公选王遴选网。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