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至清则无鱼”本是一句含有一定辩证意义的哲言,但如果有人拿来唱衰反腐败工作,则无疑是一种谬误。四川眉山原副市长余治平在谈起自身腐败原因时就提出过官场“水至清则无鱼”的论调,也有部分网民在评价全国反腐败形势时发出过“水至清则无鱼”的感慨,貌似通透,实则大谬。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水至清则无鱼”出自《大戴礼记?子张问入官篇第六十五》,其语境是“君子莅民”,即君王治理百姓,“故君子莅民,不临以高,不道以远,不责民之所不能”,考虑到古代政治文明发展程度及百姓文明素养程度,确实不能一概用高标准来要求百姓。但反腐败工作是“治吏”的工作,“治吏”与“治民”岂可混为一谈。官员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其一言一行都必须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要求,只有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成为社会的标杆榜样,才能有序行使公共权力,进行有效的社会管理。官员拿“水至清则无鱼”来为自身的信念缺失、道德滑坡辩护,反倒映射出官场生态的浑浊。
其次,水清则必然无鱼吗?近有千岛湖以优秀的水质孕育了大量鱼类,远有大堡礁以清澈见底的海水闻名于世,其海洋生物种群也极为丰富;反倒是各种污染严重、臭味弥散、藻类爆发的河流湖泊成为了鱼类的死亡禁地。同理可得,如果官场生态也得到净化,那么还会有那么多落马官员表示“不贪不合群”吗?个别人提出“水至清则无鱼”的论调,实则是想“浑水摸鱼”,想为手中的权力寻求谋取私利的空间,是腐败顽固性的体现。
当然,这世上不存在绝对纯净的水域,这就是最后要明确的问题——何为“清水”?如果把清水理解为除了水之外一无所有,那么这样的水必然缺少鱼类生存的各种养分,就像反腐败工作离开了各项制度保障也就停留在喊口号的层面上一样。所以,我们说,“清水”是在良好生态建构之下的清澈水域,也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之后的清明官场。只有不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机制,才能真正让反腐败工作保持长效,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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