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合作社 联结起小生产和大市场
合作社既提供统一服务,也有更大市场话语权,联结起小生产和大市场
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同时面临两重境遇:一是资源十分富足,生物王国的物种条件、海拔从100米到6000多米的气候光热多样性,加之良好的生态环境,让高原特色农业风生水起;另一方面,云南山区、半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94%,农业设施基础薄弱,尤其山区综合性、素质性贫困突出,山里人缺乏市场意识和历练。
“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滞后,小生产与大市场脱节,已成为制约贫困群众增收的最大瓶颈。”临沧市主要领导在全省交流时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的核心和基础。”破解现代农业要求高与现实起点低的矛盾,近年来云南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呈现加速发展态势。据农业部门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省农民合作社达4.4万个,比上年增长了25%;193万余户农民入社,有四成多农民直接从合作社中受益。
在乡村,专业合作组织形式多种多样。有“条条式”的能人创办型,由专业大户和经纪人联合同一产业链的农户建立合作社;有“块块式”的基地创办型,即依托产业基地的产销优势组建合作社,多以企业牵头为主;还有依托村级组织建立的协会或合作社。
云南以产业发展为载体,引导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通过生产合作、股份合作、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与一家一户的农民建立起紧密利益联结。除了将自家地里的农产品交由合作社统一销售,如今随着土地流转和产业扶贫项目的推进,越来越多的股份合作和劳务合作正在云岭大地兴起。
★财政奖补、金融支持、涉农资金有效监管,为合作社发展保驾护航
“合作社等新型农村合作经济,能有效解决现代农业在农村发展‘最后一公里’问题。”云南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但与发达地区比较,云南的合作经济发展层次还比较低,亟须政府‘扶上马送一程’。”
近10年来,云南省一直大力扶持乡村合作经济发展。去年,省政府又专门出台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农民合作社力争达6万个以上,农户入社率达到三成以上,培育1万个县级以上的示范社。今年,又针对合作经济促进产业扶贫出台规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补。
云南各州市、县也纷纷出台政策,扶持规范合作经济发展。大理州筹措资金1.6亿元,按每个村不低于30万元的标准,成立617个“互助社”,让农民有“自己的银行”;州县纪委监察部门紧跟涉农资金使用,今年1至9月,全州办结扶贫领域线索116件,也为合作社发展保驾护航。临沧市与32家金融机构合作,发放新型经营主体贷款51亿元。昭通市与省农垦集团合作组建市农业投资公司,土味浓郁的合作社、龙头企业成了合作对象。
★因地制宜推进产业脱贫,产业收入占脱贫家庭收入超50%
发展产业是脱贫的根本之策,加快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云南省委、省政府酝酿出台产业扶贫精准脱贫的意见,把创新帮扶模式、发展合作经济摆在重要位置。在贫困人口占全省1/4的昭通市,把产业发展和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发展合作社结合,下大力气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以组织化实现标准化,以标准化支撑品牌化。
鲁甸地震的震中龙头山镇,近15%的贫困人口都与花椒产业有关。镇里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争取资金300多万元扶持加工龙头企业,解决了销售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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