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陕西省委外宣办举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第七场新闻发布会。省文化厅副厅长唐利如介绍了陕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举措和亮点。
一、明确改革目标。陕西省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同时进一步整合文化市场执法权,加快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二、厘清适用范围。陕西省明确了综合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权,推进统一执法,并首次将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纳入执法范围。
三、规范设置机构。陕西省对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设置予以了明确,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规范综合执法机构名称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设区市整合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人、财、物等均由市级统一管理,实现“同城一支队伍”。县级要确保有专门执法力量、专业执法人员从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四、完善信用体系。陕西省积极探索实施文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建立文化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警示名单和黑名单制度,落实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主体责任。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陕西省将在省、市、县三级建立“12318文化市场信息监管中心”,采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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