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江西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是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贯彻了民政部13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与与十九大精神是契合的,我省的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等政策是吻合的。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条件。《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养老服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非本地资本与当地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与境内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按“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二是进一步优化项目报建流程。将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分别由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负责牵头,并积极推动落实并联审批、区域评估等制度。
三是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手续。《实施意见》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中涉及的产权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证明、业务主管单位证明等手续予以简化,进一步畅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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