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制定实施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总结反腐败斗争经验、巩固反腐败成果的制度保障,对于完善和创新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监督全覆盖、无盲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监察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发挥好监察委员会作用,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1.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健全完善的根本保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监察法开宗明义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鲜明地指出了监察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政治原则。监察委员会是政治机关和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将以往分散的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统一整合到监察委员会,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党和国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决不是简单的人员、部门、职能划转合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因此,监委必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完善党统一领导反腐败的体制机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坚持重要事项必须由同级党委批准,与纪委一同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切实履行好担负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首要政治责任。
2.注重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党纪国法是最基本的规矩,任何组织、任何人都不能逾越。监察委员会依法开展监察,监督约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其自身必须过硬,严格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工作。一方面,要注重实事求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一把尺子量到底。另一方面,要注重程序合法。要坚决防止“重实体轻程序”倾向,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防止因程序不合法、不到位出现偏差。
3.统筹推动纪法贯通。完成监察委员会的组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只是刚刚破题,必须在贯通执纪与执法,实现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上积极探索,统筹推动转隶后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工作磨合,推动形成强大反腐合力。改革中,海南立足本省实际,在充分借鉴吸收北京、浙江、山西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一套工作办法、一套措施规范、一套衔接机制、一套证据指引、一套文书模板的思路,先后制定出台《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衔接办法(试行)》《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查办案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外部衔接机制以及机关业务工作流程、执纪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内部运行制度,形成了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执纪与执法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实践证明,打通关节、疏通堵点必须要强化制度支撑,坚持制度先行。有必要探索构建党委领导下由纪委、组织部门、司法执法机关等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政法委协调作用,共同研究线索处置、证据采用、案件移送等内容;推动实现监察机关内部案管、监督、调查、审理各环节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机衔接,切实提高惩治腐败效率。
4.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可见,监委首要职责是监督,也就是通过加强日常教育,抓早抓小、咬耳扯袖,把偏离轨道的干部拉回来,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彻底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其中蕴含的基本原理、方法论,也都可以应用到监察工作中。要注意纠正监委主要职能是调查,只针对第四种形态的误区,坚持继承和创新并举,把以往运用第一、第二、第三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成熟做法,形成制度固化下来,大胆探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工作方式,真正履行好监督职能,防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小错酿成大祸、小病拖成绝症。
5.提升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首先,无论监督执纪问责,还是监督调查处置,都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监委机关党建,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作用,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始终把讲政治、顾大局贯穿工作全过程。其次,注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以监察法为重点,采取以案代训、办班轮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培训,理解好立法精神,掌握好法条内涵,确保准确适用法律,熟练运用党规党纪,不走样、不变形。第三,炼就抵御不正之风侵蚀的“金刚不坏之身”。加强教育引导,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时刻用党纪国法丈量言行,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自觉做清正廉洁的示范者、引领者。监察委员会要坚持集体决策,规范内控程序,不断强化日常监管,严防“灯下黑”。
【公选王遴选网推荐阅读】
【2018监察委遴选考点】一定之规:纪委管理和处置线索,这些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①)
【公选王遴选网监察委预测题】请谈谈你对“监委的权力很大”这句话的看法?
更多遴选考试时政热点、笔试面试考点,可以学习网站遴选真题栏目、遴选核心考点栏目、策论范文栏目、案例分析等栏目,最全、最新的遴选考点都在公选王遴选网。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