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多管齐下助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上水平
今年以来,海西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决策部署,多管齐下,引领海西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推进和改善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小微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切实强化监管引领。通过政策传达、督促落实、考核激励系列举措,不断推进小微融资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窗口指导”,及时将国家、银保监会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两增两控”“两禁两限”等政策传达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落实减负惠企政策,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获得率。截至9月末,全州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1.23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35.06%,同比增长19.42%,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4.30个百分点。严格督促落实,根据《青海银监局关于落实对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监测的通知》,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降低利率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利率压降目标。确保实现2018年三季度当季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低于当年一季度,四季度发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三季度水平。9月末,全州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费用率5.76%,较去年同期下降0.36个百分点。
(二)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印发《海西州金融精准帮扶百户企业实施方案》,组织辖内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海西州100户小微企业签订了《金融精准帮扶中小微企业目标责任书》,为百户中小微企业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一对一的金融帮扶。截至目前,帮助百户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1.23亿元。加强与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海西州银税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了税收、工商数据信息和金融数据信息的实时交换和共享,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州经信委、州金融办、州工商联分别召开银企业对接会和金融服务座谈会,为州内企业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在1月18日2018年政银企合作对接会上,19家银行与47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70.6亿元,目前到位49.32亿元;6月14日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政银企融资对接会达成合作协议61个,签约总额157.42亿元。海西州发展投资公司与青海银行、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基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发起成立20亿元规模的海西新能源产业基金。
(三)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全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为小微企业提供多样的信贷产品、业务宣传、金融知识培训、财务顾问等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建设银行面向小微企业陆续推出“八贷一透”系列产品和小微快贷;工商银行与各产业促进会、商会等机构的基层党组织合作,建立“双基联动”合作贷款办公室,推出“银税通”“银政通”等融资产品;中国银行针对海西农牧养殖、枸杞种植及加工需求推出益农贷、枸杞通宝、林权通宝、个人投资经营贷款等产品;农业发展银行为小微企业开辟了“信贷绿色通道”;柴达木农商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对小微企业推行“见保即贷”。通过一些列信贷产品的不断创新,在满足小微企业不同融资需求的同时,提高了申贷率。截至目前,全州小微企业贷款户数4359户,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99.01%,较上年同期上升2.06个百分点。
(四)持续完善担保融资体系。共成立7家融资担保公司,覆盖2市3县,注册资本金达到7.95亿元。同时构建与青海信用担保集团、青海天诚信用担保公司省、州、县三级担保体系,覆盖全州8个地区,单笔担保额达到2亿元。截至9月末,在保责任余额17.44亿元,同比增长2.24%,再保企业92户,其中小微企业占85%,均担保费率在1.8%以内。同时,持续强化政策保障,出台激励措施,先后制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海西金融发展和企业上市工作推进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每年安排1000万元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对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后发生坏账损失补偿。强化对金融机构考核,出台《海西州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纳入考核范围,鼓励引导信贷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确保实现“两增两控”目标。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严格执行2018年初制定的小微企业信贷计划,不得挤占挪用。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解决企业发展资金问题的同时,帮助企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优化融资结构,针对小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多元化金融需求,整合信贷、结算、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开展股权、债权融资合作,提高企业融资意识和能力。
(二)切实提升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执行力度,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纳入本机构激励约束和薪酬管理体系,实施差异化的考核政策,充分调动客户经理的积极性,挖掘内生动力。要求监管部门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监管容忍度,将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利率目标和信贷计划完成情况纳入监测考核范围。
(三)不断压降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坚持“量”“价”并重,持续提升银行信贷在小微企业间接融资中的比重,推动更多的小微企业从高利率的社会融资转为享受低利率的银行贷款。平衡受益与风险,引导银行合理确定目标客户和贷款价位。兼顾商业可持续性和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监管引领和窗口指导,推动银行贯彻落实发展普惠金融的国家宏观战略,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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