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在小事上察德辨才,更在大事上看德识才。考察识别干部必须紧紧盯住“事”,以事察人、知事识人,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事例找特征,做到研究人和研究事相结合,从分析具体实例、具体工作中公正客观评价干部。
多记“事”,透过日常工作察实情。于细微处见精神,于细微处见真章。干部日常细微处的表现,犹如一面镜子,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其政治素质、担当精神、工作作风等。要建立干部日常行为记录档案,借助班子分析研判、干部谈心谈话、指导民主生活会等日常工作平台,多记录干部在参加组织生活、推进重大工作、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具体事情中的“闪光点”和“负面清单”。
多听“事”,引导谈话对象举实例。考察谈话是深入了解干部情况的重要途径,能不能听到更多详实有价值的事例,直接影响谈话质量,关乎选人用人精准度。要注重从干部身边人了解干部具体事,防止从概念到概念、从抽象到抽象。谈话过程中,对干部政德修养、能力作风、个性特征等方面的评价,不能仅仅停留在“很好”“不错”“有差距”等定性评价上,还要多问一句、深问一层,引导谈话对象列举干部八小时内外、台上台下的“事”,更加生动形象地反映干部特点,让考察识别干部有支撑、更精准。
多看“事”,深入基层现场考实绩。评价一个干部的实绩,既要看“干了什么事”,更要看“干成了多少事”“群众认不认可”。要多深入基层现场,把“看”的重点转移到产业发展、污染防治、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等实践一线,把“看”的内容聚焦到干部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等方面。要多深入群众,把评价干部的标尺交给管理服务对象、社区邻里等,让群众给干部的德才实绩“打分”,防止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公选王遴选网推荐参加公务员遴选的考生们学习>>>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