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近日,缙云县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胡源乡农综站原农机员张浙民挪用、贪污异地转移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张浙民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异地转移补助款27.65万元用于个人生活支出。2013年,以他人名义申报异地转移安置,骗取异地转移补助款3.6万元。2017年1月,张浙民伙同村干部章良兴、章志民将骗取的异地转移补助款20.65万元进行私分。2018年12月3日,张浙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胡源乡章村村党总支委员、第六党支部书记章良兴,章村村第六党支部委员章志民贪污异地转移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1月,章良兴、章志民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异地转移安置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胡源乡农综站干部张浙民将骗取的异地转移补助款20.65万元进行私分。2018年12月3日,章良兴、章志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七里乡大园村党支部书记陶芝葵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时任大园村党支部书记陶芝葵挪用大园村扶贫互助社银行账户中的20万元,用于个人生活支出、垫付本应由大园村集体支付的工程款等。陶芝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3日,陶芝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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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点发力治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
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当前最为敏感的问题,它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涉及的都是最困难的群众,是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抓作风建设,不管是扶贫领域还是什么领域,最重要的都是持之以恒,一旦稍有松懈,就易发生反弹现象。治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需从四点发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各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的重要性,查摆自身问题,列出整治计划,并限时整改,以彻底解决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走“表面程序”应付工作的问题。
二是夯实工作作风。严格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细化分工和职责,强化干部作风督查,严查实督在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实行单项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责任,以彻底解决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干部、镇村干部担当意识薄弱,敷衍塞责,“等靠”严重思想问题。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中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定,成立检查组对扶贫专项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开通扶贫监督举报热线电话,推行有奖举报制度,以彻底解决扶贫干部开展工作存在走过场、敷衍应付现象,工作不切合实际、落实工作不及时等问题。
四是深化政策理解。对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梳理,统一标准口径,确保政策清、要求明,执行一致,效率高。各部门单位坚持政策培训学习规范化、常态化,对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要求以及扶贫脱贫政策进行再培训、再讲解,贯彻落实脱贫攻坚领域方案,整理报告、台账、重要会议记录,完善印证资料,规范档案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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