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项关爱干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之举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系列评论之一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在“红包”问题治理向重点领域深入推进之际,省委又及时部署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剑指伸向工程项目的滥权之手。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希望、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坚决落实省委“作风建设20条”的重要途径,是深入整改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发现的重点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对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从严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推进我省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形势决定任务。开展这次专项治理,势在必行。工程项目涉及产业链长、投入资金大、利益关联度高,既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也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之一。从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反映的情况及我省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现象依然突出。我们要举起利剑,坚决斩断伸向工程项目的滥权之手,坚决铲除寄生在工程项目上的腐败“毒瘤”。否则,干部队伍中就会不断出现新的“烂树”、“病树”危害“森林”,我省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路上就会不断出现新的绊脚石,进而影响“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对此,人民群众不会答应,党和政府又岂能容忍?
认识到位才能行动有力。开展这次专项治理,事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事关领导干部的健康成长。深入领会省委的决策部署,不仅要站在全局看问题,有一般性、普遍性认识;而且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联系自身实际和身边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和反思。应当看到,开展这次专项治理,是省委用从严治党的尺子衡量“树木”和“森林”,从个别中发现一般、从一般中找出重点,综合分析作出的正确决策,针对性很强,每个党组织、每个领导干部都不应置身事外。如果学习讨论时振振有词,“坚决拥护、认真执行”朗朗上口,学习讨论后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结果必然是把省委要求悬在空中。这是对省委精神的抽象肯定、具体否定,是不讲纪律、不守规矩的突出表现,必须坚决纠正和杜绝。尤其要看到,这次专项治理重视自查、鼓励自纠,对主动自查自纠的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这其中体现的,正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从浅显道理讲,有问题就早纠正、早解脱,没问题则早警醒、早预防,晚上睡觉就可以更加安稳,白天干事就能够更加有劲。否则,人在做、天在看,“伸手必被捉”,而且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势必留下终身遗憾。
强化责任担当方能攻坚克难。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是一个“顽症”,治理难度很大。正因为是“顽症”,才需要专门治理;正因为“难度很大”,更需要责任担当。开弓没有回头箭。省委作出的决定,是对全省人民的承诺。立杆就要见影,承诺必须兑现。全省动员部署会传递的一个强烈信号,就是省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像治理“红包”问题那样,动真碰硬地抓好专项治理,不达目的决不收兵。省委作出了榜样,各级党组织必须紧紧跟上,旗帜鲜明地把这项工作抓起来,扛起主体责任。特别是各级党政一把手,既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更要带头自查自纠、带头公开承诺、带头接受监督,为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作示范、当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职,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和重点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真正让干部群众看到、感受到、享受到专项治理的成果。
任务艰巨繁重,信心和韧劲尤为重要。只要全省上下一起努力,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把工作往严里抓、向实处做,就一定能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营造我省越来越好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我省越来越好的政治生态。
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系列评论之二
聚焦重点对象、抓住主要矛盾,是推进工作的重要策略和方法。这既是我省“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的重要经验,也是这次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的突出要求。实践一再表明,如果重点不聚焦、抓不住,就会大水漫灌、水过地皮湿,任何工作都难以深入下去,难以实现预期目标。
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重点不能泛化,重点是具体的。这次专项治理的重中之重就是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省、市、县行业行政监管部门、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项目负责人。怎样理解这个重点?主要包括两项要求:一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自己摆进来,示范带头、以上率下;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把专项治理工作抓起来。
各级领导干部既是专项治理的组织者、执行者,也是专项治理的重点对象。要积极响应省委的号召,闻风而动、立行立改。特别是此前由于各种原因,曾经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更要深刻领会省委的良苦用心,珍惜组织给予的宝贵机会,摒弃“侥幸”心理和“闯关”思想,立即终止违规行为,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退出,向组织报告情况,将不当利益上交廉政账户。目前没有此类问题的,也要自觉查摆,如实填写自查自纠登记表,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把自查自纠作为自我反思、自我警醒、自我教育的过程。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责任担当的本质是对党忠诚。什么叫主体责任?什么叫第一责任人责任?其实就是一句话,守土尽责、自己干净。既不能明哲保身,以为自己没事就万事大吉;也不能打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只有把自身的标杆立起来,同时又把肩上的责任担起来,才能称得上领导有力、履职到位。
自己清还必须身边清,家风清正才能保家人平安。在近年来查处的案件中,“前门当官,后门开店”、“一人当官,全家腐败”的事例屡见不鲜。这次专项治理明确规定,领导干部默许、纵容、授意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违法违规承揽工程项目、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利益的,或事后知情,不制止、不纠正,导致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发生的,按规定进行处理。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的告诫,把握公私之间的界限,建立健康和谐的政商关系。要严格遵守省委“作风建设20条”和各项廉洁从政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常打预防针、架设高压线,坚决不打招呼、不递条子,不允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在工程项目中谋取非法利益。
千难万难,领导带头就能攻坚克难;千计万计,重点突破就是管用之计。只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勇于担当、真管真治,就可以积小胜为大胜,积一域之胜为全省之胜。
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也要丢官帽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系列评论之三
在江西,领导干部收“红包”要丢官帽,已成纪律,正在执行。现在,省委、省纪委在全省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简称“违插”),沿用了这条纪律:领导干部“违插”也要丢官帽。为什么这样干?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讲认真,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红包”与“违插”是我省干部队伍中的两个顽症,治顽症就要用重典。
严管才是厚爱。有一个统计数据让我们警醒:省纪委查处的十八大以来省管干部涉嫌贪腐案件有32人,其中30人都有违规插手工程问题。如果我们这个治理往前早干五年,许多领导干部就不会走到受法律制裁的地步。如果对“违插”问题不管不问、放任自流,那领导干部总有一天丢的就不只是官帽,还会把自己丢进监牢。做违纪事丢官帽,对极少数问题严重的人是震慑,对大多数人应该是震动。有震慑才能收敛收手,有震动才能警醒警戒。开展这次专项治理的目的,不在于找几个违纪问题、查几个有问题的人。良苦用心在于,给全省领导干部叫个“醒”,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从严约束从政行为。这次专项治理有一个阶段是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说白了也是一种“自救”,既给9月14日全省动员会以前极少数有问题的人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让他们悬崖勒马,也让全省干部明白,在这个时间以后“违插”就是碰“高压线”、趟“地雷阵”,不碰不趟,自然平安无事,倘若硬去碰、硬要趟,便是咎由自取、自取其祸,不能怪组织没有事先提醒、忠告。
重典能否发威,要看执行是否认真。“丢官帽”的重典,不是一个口号或姿态,必须落细落小、必须全省执行,才能发威发力。严在教育,让每个领导干部都搞清楚、知晓专项治理的政策界限,不能言之不预、不教而诛。严在监督,更多地依靠群众和媒体的力量发现问题、推进治理。严在执纪,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免职一起,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还要严在追责。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既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者责任。全过程、各环节都严起来、实起来,该打的板子就能真正打下去,重典就能起到作用。
“严”考验的是党性,锤炼的是担当。担当要在工作中体现、实践中检验。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在这样的环境下开展专项治理,更能检验领导干部的党性与担当。如果以“严”为借口、以专项治理为理由而不干事、不作为,这样的干部绝不是好干部,不值得组织信任。好干部就应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的干部,第一责任是为党工作,既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又靠紧理想信念宗旨这条“高线”,任何时候都经得住考验。
领导干部“违插”就要丢“官帽”!这是开展专项治理的“定音鼓”,也是约束从政行为的“报警钟”。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响应省委、省纪委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坚定决心,自觉跟上来,远离“红包”和“违插”,养成良好习惯,多为人民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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