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2019年定为“基层减负年”,彰显了党中央为基层干部减负松绑的坚强决心。然而,在各地落实政策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经念歪、路走偏的现象,让减负效果大打折扣。
减负的主要目标是破除形式主义之弊,但从已有的实践经验来看,一些用形式主义治理形式主义的行为,让减负“打折注水”。究其根源,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政绩观错位、责任感缺失。有的平日里敷衍、油滑惯了,《通知》下来了,仍旧以“惯性思维”落实《通知》内容,用文件落实文件、用会议落实会议;有的为彰显减负决心,一开始就搞一场兴师动众的宣传鼓动会,后期也不乏虚张声势的“场面活”;有的片面理解文件精神,搞会议、材料、调研一刀切,该开展的工作也不开展、该落实的责任无人分管……这些做法无疑平添了基层负担,与《通知》初衷背道而驰。
警惕减负过程中的形式主义现象,莫让减负演变为另一种形式主义,关键是要把握好基层减负的“加减辩证法”,正确对待加与减的辩证关系,把无谓之事减下去,把工作成效提起来,及时遏制减负过程中的不良势头和倾向,为基层干部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提供充足的发挥空间。
减“工作之量”,加“领跑之速”,警惕越减越“慢”。文山会海、过度留痕、频繁检查考核等现象是《通知》针对的重点。基于此,一些地方干部就“过度反应”,该开的会不开,该安排的调研不安排,甚至在不留痕的“帽子”下不落实工作,遇事消极懈怠、拖拖拉拉、效率低下……他们对《通知》内容刻意歪曲、断章取义,用“减负”为“无为”找借,助长了懒政、怠政的歪风,亟需予以整治和肃清。对此,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危机感和使命感,端正“减少不等于‘归零’,减负不意味着越少越好”的工作态度,树立“减负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的思想,以时不我待的饱满状态加速奔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需求、群众期待、上级要求,适时、适量地部署工作,完善工作评价标准,在工作必要性、科学性、实效性、任务量等方面加强管理,让该开展的工作务必开展,把无实质作用的工作一律取消。
减“束缚之重”,加“肩头之担”,警惕越减越“轻”。《通知》把基层干部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一些干部就感到“飘飘然”,以为迎来了轻松无负担的好日子,殊不知,“轻装上阵”不止于“轻装”,更在于“上阵”。减负的初衷并不是让基层干部闲下来、歇歇脚,而是让他们腾出双手、抢抓机遇,利用多出来的时间和精力干更大的事业。因此,该减的负担必然要减,该负的责任要再强化。基层干部应自觉养成拼搏赶超、务实求效的工作作风,以为民服务为本心,以跨越赶超为动力,以发展基层事业为目标,做到眼中有活、手里干活,在基层大舞台上大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重担压到基层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身上,用有难度、有挑战的任务锻炼他们的能力,用艰苦环境和吃劲岗位历练他们的心性,给年轻干部创造更多的建功机会。同时,要完善干部考评体系,采取有力抓手,用约谈提醒、督导检查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为基层干部拧紧螺丝钉。
减“形式之虚”,加“民生之实”,警惕越减越“空”。基层减负要减形式主义、无谓之事,但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关键性事务,特别是涉及到脱贫攻坚、涉农惠农、环境整治、扫黑除恶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工作不旦不能松懈,还要持续加以巩固。要改进基层工作模式,以谋大局、布大旗的战略眼光,横向把控基层各项工作,把从减负中剩出来的时间成本转移到民生事务和经济发展上,把工作“空档”利用起来。要瞄准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工作、加强谋划部署、研究制定方案,新增相关的资金、项目、举措,整合分散资源,把日常工作重心、政策支持重心、社会帮扶重心更多地向民生领域聚焦,促进基层事业健康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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