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工作支持力度,我区采取六项措施全力助推就业扶贫工作。
一是抓劳动力转移就业。贯彻落实闽宁劳务协作就业扶贫对接工作相关措施,加大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劳务协作工作对接、职业培训、就业招聘、信息共享、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针对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和实际特点,针对性开展职业指导、专场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及时收集工作年龄要求宽、技能水平要求低、薪酬待遇合理的就业岗位信息,力争每季度举办一次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确保更多贫困劳动力上岗就业。
二是抓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的职业培训补贴,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确保如期完成培训任务计划。支持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在贫困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所在地筹建技工院校,引入优质技工院校开设分校(教学点)及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帮助当地贫困劳动力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抓好贫困地区“两后生”一学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措施,落实好各项培训补贴资金,集中帮扶实现就业。
三是抓就业扶贫载体建设。依托就业扶贫“百千万”行动,因地制宜建好用好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对经营状况良好、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基地载体,及时兑付各项补贴资金,帮助丰富载体功能,鼓励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抓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落实好自治区购买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做到岗位情况清、在岗人员清、工作时长清、补贴情况清。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整合其他资金购买的岗位,明确岗位安置对象、安置流程、待遇标准、退出机制等。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不上岗领补贴、补贴标准与工作时间不匹配、在岗人员与岗位要求严重不适合等问题。
五是抓公共就业服务提升。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建设,积极构建“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推广“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梳理政策措施,清理取消不必要的行政许可,优化服务办理流程,清除无谓证明,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优化就业创业政策环境。加强基层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行风建设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就业扶贫能力,提升窗口单位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是抓劳动权益保障维护。加强对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摸底调查,及时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就业稳定性。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维权举报投诉制度,畅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和法律援助等维权通道,提升基层争议处理能力,实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坚决打击拖欠劳动者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就业环境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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