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完成这一战略任务,既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工作,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理念和工作方式,因地制宜,创造性地贯彻落实。秉持这一认识,内蒙古自治区在实际工作中以目标化、系统化、品牌化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的总要求融入各项实践活动中,将核心价值观建设落细落小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目标化主要解决“朝着什么方向努力”的问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将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广大群众认知度、参与度、自觉度和凝聚度有机统一,形成全方位的目标责任落实机制。把核心价值观外在的要求转化为人们内心的自觉,并融入工作、学习、生活,需要注重融入贯穿的目的性、明确要达到的目标,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核心价值观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使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人能感知和遵循的新坐标。
内蒙古自治区明确提出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要达到的五项目标任务:舆论导向作用全面加强,24个字家喻户晓、众人皆知,形成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国民教育以德树人主阵地作用明显强化,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蓬勃开展,典型示范作用明显增强,形成一批有较大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工作品牌;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形成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法治环境;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形成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建格局。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进一步分解阶段性目标,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进而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位的目标化体系。
系统化主要解决“推进什么和怎么推进”的问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将目标任务与方式路径、具体载体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统筹推进工作的整体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丰富,培育践行的方式载体多种多样。要使核心价值观由广泛倡导转化为实践内容、由普遍号召转化为落实成效,需要注重融入贯穿的操作性,稳步推进培育践行工作内容、载体、方式和责任主体系统化。
内蒙古自治区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从加强宣传引导、坚持立德树人、融入工作实践、注重以文化人、创新活动载体5个方面下功夫,使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日常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形成全方位推进、全领域覆盖、深层次融入的合力。同时,明确各级各类组织和不同群体的责任,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都提出明确的任务要求,对党员干部、企业职工、农民、知识分子、青少年学生、社会公众人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人群提出具体要求,努力形成全社会人人培育、人人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强大合力。
品牌化主要解决“如何提升工作和提升到什么水平”的问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打造示范典型和活动品牌,充分发挥典型和品牌的广泛影响力、持久带动力,把培育和践行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要使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在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深入持久地发挥作用,需要注重融入贯穿的影响力,着力打造特色工作品牌。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加大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探索创新力度,创造了一些有特色、见实效的品牌。比如,深入开展“中国梦·尽责圆梦”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深入开展“德润草原·文明之行”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在文化建设方面,深入开展“放歌草原·书写百姓”主题文化实践活动。这些品牌活动影响力大、带动力强,有效推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作者 乌兰)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