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推倒了一张多米诺骨牌,这几天,继“38元一只的大虾”之后,“900元一份的蘑菇炖鸡”“价格翻10倍的黄焖鸡米饭”“100元一锅的白粥”等国庆假期里的各种“天价饭菜”陆续被爆出。
事实证明,这些“天价饭菜”,绝不是“小菜一碟”。它们,不仅让游客高价埋单,也让整个城市为其埋单!如今网上流传的诸多青岛段子就说明,“一只大虾”的兴风作浪,足以令“美丽青岛”乃至“好客山东”深受其害。
在每一份“天价饭菜”背后,我们都可看到个别商家的无良与嚣张。然而,更令人心头难平的,则是职能部门的熟视无睹和不作为。毕竟,商家“黑心”,其端出的“天价大虾”也只不过是特殊个案。可是,倘若执法部门不作为,就有可能出现一个又一个“天价大虾”“天价炖鸡”……
那么,执法部门的问题出在哪里?认真分析,“执法时差”是值得深刻反思的关键问题之一。在青岛“天价虾”事件中,接到游客投诉后,公安、物价两个职能部门相互推诿,处置不力,导致消费者申诉无门。尤其是物价部门,竟然以“假期人手不足、节后再处理”来打发投诉者。尽管媒体曝光后,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加大了处罚的力度,但因为第一时间的执法缺位,使事件仍造成了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
相比“天价饭菜”,这种“执法时差”更有普遍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执法者追赶不上被执法者的时间,二是执法者对接不上服务对象的时间。
前者导致的问题是“猫永远不如老鼠跑得快”。比如打游击的不法商贩、狂奔的渣土车等等,这些“老鼠”们认真研究了“猫”们的作息规律,选择在节假日、下班后等防备空虚的时间大肆作案。而“猫”们仍按部就班,“朝九晚五”执法,对其他时间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一来,“老鼠”们便更加胆大妄为。青岛的那位海鲜店店主即是如此,他敢于在国庆期间38元卖一只大虾,就在于知道假期里的恶行没人管,可以借机大赚一笔。
后者导致的问题是“主人绕着仆人转”。按道理,职能部门是为群众服务的,理应按照服务对象需求,绕着服务对象转。但有时情形恰恰相反,“仆人”根据自己方便定了规矩,而“主人”则忙得“团团转一头汗”,不仅把时间和精力耗费在无谓的环节上,还要忍受各种“门难进,脸难看”。就拿热线投诉来说,假日里旅游、物价、公安等部门接到的投诉肯定会增多,此时理应增加人手,增强执法力量。但一些部门却无视服务对象需求,忙里偷闲开启了“假期模式”,对投诉者爱理不理,一脸冷漠地一推了之。
对“天价大虾”事件,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不放任市场的野性、不怠慢顾客的投诉、不懈怠应行使的权力,才能让市场发挥其积极的一面。”诚如斯言,让“天价饭菜”,以及更多违法行为销声匿迹,执法者就必须不怠慢、不懈怠,倒好“时差”。一方面,执法者要走在违法者的前面,不能出了大漏洞再来补洞,更不能一人生病之后,让其他人来吃药。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和事前监管,让违法者没有空子可钻。同时,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趋势性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时应对。
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做到为民执法,与群众“同频共振”。群众的需求能不能及时响应,群众的问题能不能尽快解决?这是衡量一个执法部门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核心指标。与时俱进,与需俱进,为此,一些机关化的执法机制必须改造,官僚化的作风必须改进!(作者 翟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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