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名片,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景德镇以千年瓷都和海上丝绸之路主要起点城市闻名于世,是促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和不断进步的重要桥梁。景德镇瓷器是世界认识中国、中国走向世界的重要文化符号和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在景德镇市全域范围内建设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对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景德镇优秀陶瓷文化、发挥文化对产业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协调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试验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传承和弘扬陶瓷文化,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对外文化交流新平台,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世界意义、中国价值、新时代特征、景德镇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发展新路子。
(二)战略定位
国家陶瓷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基地。统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构建陶瓷人才集聚高地,培育陶瓷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进陶瓷文化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景德镇成为集中展示中华陶瓷文化的瓷都、全国乃至世界的陶瓷产业标准和创新中心。
世界著名陶瓷文化旅游目的地。放大陶瓷文化品牌优势,促进旅游与文化、生态深度融合,高品质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充分发挥旅游的综合带动作用,促进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把景德镇打造成世界一流的国际文化旅游名城。
国际陶瓷文化交流合作交易中心。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进程,加强与国内外文化机构交流合作,建设国际化陶瓷产业链交易平台,把试验区建设成为促进全球文明互鉴的重要桥梁和高端陶瓷文化贸易出口区。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试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陶瓷文化传承保护创新体制机制初步建立,陶瓷文化保护传承、陶瓷产业创新发展、陶瓷国际贸易和文化交流合作的体系基本形成,陶瓷文化和旅游业深度融合效果显著,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为我国陶瓷及其他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到2035年,试验区各项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成为全国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的新型人文城市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世界陶瓷文化中心城市。陶瓷文化传承保护创新体制机制基本健全,陶瓷文化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新模式基本形成,陶瓷文化国际影响力全面提升,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重要载体和展示中华古老陶瓷文化魅力的名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陶瓷文化保护传承创新
1.加大陶瓷文物保护力度。实施景德镇大遗址保护计划,列入国家大遗址保护规划。完善基本建设考古制度,试验区在土地储备时,对于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 勘探、发掘前不得入库。支持御窑厂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将景德镇御窑厂等重要遗址的考古和研究纳入考古中国项目。制定陶瓷文物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支持开展陶瓷考古与研究工作,建设国家古陶瓷研究修复中心。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研究和修复,加强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
2.传承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记录工程,完成手工制瓷技艺数据库建设,健全陶瓷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创建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研究论证景德镇手工制瓷技艺申报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加强手工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播,深入开展陶瓷材料、工艺、传承等方面的学术研究和技术研发。
3.推进陶瓷文化挖掘阐释。加强陶瓷文化理论研究,收集整理编纂陶瓷文化典籍文献。推进陶瓷博物馆建设,引导陶瓷企业和艺术家发展陶瓷艺术非国有博物馆,鼓励陶瓷类专题博物馆升级发展。推出一批展示景德镇陶瓷文化的影视剧、纪录片、舞台剧、丛书等艺术精品。支持陶瓷文化进教材、进校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中小学陶艺教育。依托中欧城市实验室,探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协调发展的新机制。
(二)推动陶瓷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4.打造陶瓷特色产业集群。培育陶瓷龙头企业,做强景德镇陶瓷集团等一批骨干企业,壮大中小微企业,大力引进海内外高技术陶瓷企业落户。支持在试验区内推动国家陶瓷文创产业、陶瓷新材料产业等集聚。优化陶瓷产业布局,大力发展门类齐全的陶瓷及其配套产业集群。建设陶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试验区陶瓷产业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建设标准规格统一、追溯运行顺畅、链条衔接贯通的陶瓷产业供应链体系,制定陶瓷原料、 釉料供应准入标准,支持在强化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建立瓷土原料储备基地。
5.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支持试验区享受国家服务业试点城市延续政策。大力发展文创产品研发和创意设计,推进人文、科技、时尚等元素融入陶瓷,引进培育知名陶瓷设计企业,建设国际设计谷,推动传统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培育从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依托景德镇陶瓷大学和浮梁县湘湖镇,建设创新创业、创客云集的“陶大小镇”。
6.构建科技创新发展平台。整合陶瓷科研院所资源,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做强国家日用及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加大景德镇陶瓷技术创新力度,支持申报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创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发展,重点发展航空、航天等领域的高科技陶瓷。
7.加强陶瓷品牌建设。推进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的传承保护,研究整合景德镇国瓷文化品牌。加强陶瓷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中国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完善陶瓷知识产权评估、交易、质押登记等功能。支持国家级认证机构在试 验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成立陶瓷艺术品鉴证专业委员会,为陶瓷艺术品市场提供第三方鉴证服务。制定中国艺术陶瓷评估标准,健全艺术陶瓷安全保护机制。
8.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培育一批环保标杆企业,构建清洁高效、绿色发展的生态产业体系。推进陶瓷产业园区集约节约用地, 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开发质量。引导企业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着力开发绿色环保陶瓷产品。鼓励开发并使用清洁能源,加大环保综合治理力度,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陶瓷艺术创新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绿色金融。
(三)发展陶瓷文化旅游业
9.打造陶瓷文化旅游核心产品。重点打造陶阳里、陶溪川、陶源谷、东市区等陶瓷文化景区和昌江百里风光带、瑶里、洪岩仙境等山水生态景区。推进重点陶瓷文化主题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加快高岭·中国村等田园综合体建设,推动陶瓷、农业 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体验和研学实践。
10.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构建层级分明、功能互补的文化旅游体系。依托景德镇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发展康养体育游、健身休闲游、山地户外游。培育品牌赛事,发展体育产业。依托景德镇—瑶里、景德镇—蛟潭旅游带、乐平现代农 业示范园等,发展乡村民宿游。依托浮梁历史文化发展古城茶文化游。依托乐平戏曲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古戏台文化游。
11.全面提升旅游配套服务。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旅游立体交通网、旅游服务设施网、“智慧智能”旅游互联网等配套建设。建设一批四星以上星级饭店、绿色旅游饭店,发展精品民宿和度假村。挖掘景派美食,打造美食文化街区。加强景德镇机场软硬件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为赴试验区开展研学旅游、文化交流的外国人提供签证、停居留便利。积极推动实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
12.创新旅游业体制机制。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整合陶瓷文化旅游资源,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推动景德镇陶瓷文化旅游集团上市。探索实行重点旅游项目点状供地改革,保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旅游扶贫用地。加强旅游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培养培训。
(四)加强陶瓷人才队伍建设
13.激发陶瓷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支持试验区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自主开展陶瓷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技能人才技能鉴定,贯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研究制定陶瓷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分类管理办法。支持在工艺美术职称系列下专设陶瓷评审专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支持试验区探索制定传统手工制瓷从业人员评价标准。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试行年薪制、股权制和期权制。
14.加大陶瓷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国内外科研、艺术和智库机构在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赋予试验区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的审批和发放权限。制定新一轮招才引智计划,重点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为“景漂”“景归”提供住房优惠、配偶随迁安置、子女就近入学、创业扶持贷款等配套保障。制定短期人才来景工作服务办法,吸引国内外专家、留学人员服务团来试验区讲学、咨询和成果转化。
15.大力培养陶瓷后备人才。推动试验区高校与国内外名校合作,推进景德镇陶瓷大学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建设。鼓励引导地方骨干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组建产教融合发展联盟,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出台“双师型”教师引入、聘用倾斜政策,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陶瓷类职业院校。推动世界技能大赛增加陶瓷职业相关赛项,承办中国技能大赛——全国陶瓷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建设国际陶瓷人才研学游中心,加强陶瓷人才国际交流合作。
(五)提升陶瓷文化交流合作水平
16.推动陶瓷产品对外贸易。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打造陶瓷电商集聚区和电商孵化基地,鼓励企业设立景德镇陶瓷产品海外仓。大力发展陶瓷会展经济,打造集创意、设计、定制、展示、鉴定、交易、物流、产品发布于一体的国际陶瓷博览运营平台。办好“永不落幕”的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引领陶瓷文化产业链的提升与发展。
17.完善陶瓷文化产品交易方式。探索建立市场化的艺术陶瓷价格形成机制。加快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立陶瓷产业大数据中心,为全国陶瓷行业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推进阜阳经六安至景德镇铁路、皖赣铁路扩能改造前期工作。根据货源适时开行景德镇至宁波和厦门直达铁海联运班列,研究规划景德镇铁路物流中心。
18.拓展陶瓷文化国际传播交流。将景德镇陶瓷文化纳入国家“一带一路”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有关规划。建设国际一流的陶瓷文化交流中心和当代陶瓷艺术博物馆,支持举办景德镇国际陶瓷艺术双年展等活动。支持试验区参与感知中国、今日中国等国家外事外交文化活动和中华文化走出去重点项目、重大文化交流品牌活动等。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学院申请设立海外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支持将景德镇列入青年汉学家研修计划实地调研地。支持将陶艺课程纳入国家孔子学院总部课程内容。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方案实施的协调和指导,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并推动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做好跟踪指导,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机制创新、方式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江西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加大支持力度,尽快制定配套措施,落实各项重点任务,扎实稳妥推进试验区建设发展。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江西省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向试验区倾斜。对试验区企业销售自产传统手工技法制瓷产品,符合规定的可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鼓励和引导试验区内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开展科技创新,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
通过现有渠道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陶瓷产业公共创新研发,对符合条件的陶瓷产业重大技术装备及应用纳入技术改造等有关专项予以支持。鼓励相关政府投资基金参与设立景德镇陶瓷文化产业引导基金。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陶瓷文化产业重大项目的融资支持。积极开展陶瓷相关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创新。鼓励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与试验区企业合作。支持试验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直接与省融资担保公司对接合作。
(四)强化自然资源支撑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试验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予以适度倾斜。允许试验区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要求办理用地预审。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建设用地总规模确实不能满足项目用地需求的,允许在集约节约用地和省域统筹前提下,按程序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支持试验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五)鼓励试验区先行先试
支持将试验区建设纳入国家文化发展等重大规划。对试验区内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国土空间规划的产业项目,在规划选址、项目审批方面予以政策支持。支持试验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支持试验区深化产教融合,培育特色产业人才。为试验区相应级别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提供便利,支持开展领事认证代办业务。支持试验区中欧城市实验室建设、开展美丽人文城市发展指标体系研究。支持试验区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老厂区老厂房更新改造利用试点。支持试验区开展租赁住房建设试点,满足年轻文创人员创业驻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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