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缓之“怨”
【案例1】晚上11点半,机要值班员小李收到两份文件:一份是“限12时送达”,给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特急件;一份是顺便捎来,给政府办公厅的平件。小李不敢怠慢,立即给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秘书打电话,处理特急件。领导秘书授权小李打开信封看看是什么内容。小李打开信封边看边念给秘书听,秘书刚听完标题便无奈地说:“这事我下午就知道了,并不急,明天再说,好不容易睡着,你这一个电话我恐怕又要失眠了。”受了埋怨的小李心想,剩下这个平件还是不处理了,明天再说。可快12点的时候电话响了,业务处室的同志来电话询问,“那个件到了没,快点送,我们这边等着呢。”
原来,特急件在临下班前,两边的秘书已经电话沟通过了;平件是因为积压时间过长,变成了急件。可这些情况小李事先并不知道。特急件不急,平件反而特急,真把小李搞糊涂了。
分析:
如何标注领导批示件的急缓一直是争议较多的话题。有的单位规定凡是“一把手”的批示统一按急件办理,基层的同志意见很大,机关的同志也很为难,常为此争论不休。一般来说,办理领导批示件应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随到随办;还要及时沟通,交代清楚。上游的同志要理解下游的同志,不拖件,不压件,实事求是地标注领导批示件的急缓;下游的同志也要理解上游的同志,多支持,多沟通,确保领导批示件传送的顺畅及时。如果上游的同志只顾撇清自己的责任,不考虑下游的同志,凡事皆标急件,下游的同志就要加班加点,工作中有了怨气,工作效率也会随之下降;如果上游的同志时间观念不强,工作拖拉、耽搁,平件就会变成急件,急件就会变成特急件,下游同志的时间就会被挤压,造成工作被动。同样的道理,如果下游的同志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能力不够,工作效率不高,就会影响到领导批示件的落实,给上游同志的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推诿之“诟”
【案例2】某单位报来一份文件,负责收文的小刘收到后,跑了好几趟都没把文件送出去。三个相关业务处室都说不是自己分管的事情,均不接手办理。无独有偶,省长的通信员小王拿着一份省长批示件,送了两个业务处室也没有送出去,对方都说不是自己应该负责的文件。小王最后送到文处科,文处科也不收,理由是办文由业务处室办理,应直接送相关业务处室。后来,他们都不得不找主管副秘书长批示,才最终将文件送出。小刘和小王郁闷之余不禁感叹:老百姓说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在看来,“机关人”都难进“机关门”啊。
原来,这个单位把公文划分为批文、办文、阅文三大类,每类又分得很详细,不同的文件承办的人不同,登记批转的模式不同,办理的程序也不同。批文由文处科登记转办,办文由业务处室办理,阅文视领导批示内容而定。这种“以文为主”的分类机制,是造成各业务处室和机要部门推诿扯皮的主要原因之一。
分析:
要解决推诿扯皮的问题,改进机关作风、明晰各方责任、加强沟通协调都很重要,可最根本的还是要理顺利益关系,改革“以文为主”的分类机制。要“以事为主,文为事转”,而不是“以文为主,各办其文”,即:关于某事项的所有文件资料,无论是阅文、批文、办文都由业务处室承办,负责到底;关于某事项的领导批示都先送业务处室,由业务处室根据具体情况批转办理,落实督办。机要部门只承担公文的接收、登记、传送和归档。这样既可有效解决推诿扯皮问题,又可明晰利益关系,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办文办事秩序。
泄密之“阱”
【案例3】某单位一位同志找到文处科询问,有一份重要文件领导批示已经一月有余,他们怎么还没有收到。办理过此件的小张马上查找记录,得知此件一个月前已经印送给该单位,该单位机要员已及时送到了他们单位办公室。可这位同志坚持说他们没收到,并要求再复印一份领导批示。小张因这位同志不是机要人员,不给复印。两人在办公室里吵了起来,影响很不好。后来,这位同志找来一位自己熟识的小张单位的领导说情,小张碍于领导情面,只得给这位同志复印了一份领导批示。
原来,这份领导批示涉及的是一个敏感问题,而且跟这位同志有关。这位同志为了自己的利益,拿着领导批示的复印件去找他们单位的领导,给该单位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被动,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分析:
领导同志批示件管理是保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办理领导批示件既要高效、及时,又要细致、保密。领导批示传达到下级以后,下级会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落实。一些跟领导批示利益相关的人,往往会通过各种途径打探领导批示的内容,更有甚者会到机要部门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要求复印领导批示件。机要部门的同志如果碍于情面或疏于防范,就会违反原则,犯下错误,给各级领导和全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各级领导和机要部门的同志,要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自觉依法办事,自觉执行机要程序。领导批示件只按照规定的形式办理,只通过机要渠道传递,不随意办文,不违规传送,不将领导批示件交由非机要人员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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