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导语]近年来,针对一些干部怕担责、怕出错,不敢试、不敢为等问题,各地探索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帮助干部打消顾虑、扔掉“包袱”、轻装上阵。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必须认真抓好“防错、辨错、纠错、激励”环节,才能避免“容错”变成“错容”,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改革创新活力。
●“防错”是前提。允许犯错不是鼓励犯错,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首先要建立与之相制衡的“防错机制”,最大限度避免出现决策失误。重大决策要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增加“拍脑袋”“想当然”式决策的失误成本,做到重大决策严重失误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辨错”是关键。容错是容因公敢为和改革探索中的错误,乱作为、不作为或以权谋私决不能列入容错范围。科学评估容错内容,是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关键。要制定科学的评估标准,规范认定程序,保障多元参与。比如,有关单位或个人受到问责追责时,可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申请。符合容错情形的,受理机关或部门牵头开展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不符合容错情形的,及时给予解释答复。核实结束后,作出容错认定结论反馈给申请单位或本人。属于免责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纠错”是重点。纠偏纠错不是追究责任,而是当偏差、失误初见端倪时,及时调整、修正,避免放任错误扩大造成连续损失。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单位或个人,通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问题整改等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对所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通过谈心、召开会议和通报等适当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激励”是目的。越是处于改革攻坚期、发展关键期,越需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干部,容错纠错的最终目的是激励干部敢为、有为,并在“试错”中总结改进。一方面,要提升对干部“可免责”失误的容忍度,为敢闯敢干的干部撑腰鼓劲,赋予他们更大的试验空间。另一方面,要在不断的“试错”“容错”过程中,加强对“致错”原因、“改错”方法的研究,逐步提升容错纠错机制的科学性、适用性,避免出现“一错再错”“错而无获”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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