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各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与此同时,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扎实开展。公选王遴选网为您梳理相关内容,方便您学习。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基层党委、政府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支持力度不够。有的基层党政领导存在家丑不外扬的心理,担心查处案件会给本单位和领导干部抹黑,影响政绩和个人进步,使其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对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的力度不够,投放的精力程度不够,满足于一般形式或不愿查处自己辖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2、机构人员配备不科学不健全,兼职过多。在大多数基层单位一般只设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委员或干部,没有专职的只有兼职的部门单位的也不在少数,即使配备的纪检监察委员也大都是兼职的,并且有的专职纪委副书记也多是身兼数职,存在兼而不专、专而不管的问题很多,形成上面千条线对着基层一根针的被动局面,不能把主要工作精力和更多的时间投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中。
3、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偏低。由于上述原因和有的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的偏差,选用时有的干部学历层次较低,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其综合素质也不高,业务能力在一定时间内也难以提高。理论和实际工作能力不强,不会抓党风廉政建设、不会办案、处理问题定性不准,常有畸轻畸重问题发生,有的工作目标不明确,责任心不强,工作中只满足于完成上级下达的简单任务,缺乏工作主动性和全局性,严重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4、纪检监察监督的实际工作难度较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实际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同级、对上级的监督存在畏难情绪,主要是来自纪检监察干部身份和社会风气等原因,在基层领导管辖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害怕遭受打击报复,还怕自己将来没有好的“归宿”,开展监督工作十分危惧,对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力度更为薄弱。
同时,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下级的监督工作也很软弱,由于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长期生活在同一地域,受乡情、亲情、友情、社情等众多因素的影响,抬头不见低头见,在工作上往往会出现人情案,有案不查、查而不实、查之不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检监察工作,间接的助长了腐败行为兹生和泛滥,难于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改革开放工作不断深入发展,解决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迫在眉睫,各级组织必须下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具体内容如下:
1、要思想认识到位,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高度重视,要清楚地理解和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人民政权的稳定、社会的长治久安、我国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成败。同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性,要在基层干部群众中形成“反腐败也是解放生产力”和“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了案子是不称职”的理念及共识,变“不想查”为“积极主动地去查”,树立大局和全局一盘棋意识,做好党和人民利益的忠实守卫工作。
2、要结合工作实际,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实力。各级组织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严格考核选配每个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党的“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严格把关,选好人、配好人,发挥好作用。要通过纪检监察组织体制的改革,确保有一批思想、作风、专业等都过硬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范围内,可以试行由省地县级纪检监察组织直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做法,做好干部的回避和交流工作,防止“灯下黑”案件的发生,保护好纪检监察干部。实施各种形式的集中管理或分片管理,保证兼职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工作,使他们有一定时间和精力从事和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真正做到兼而有事、兼而管事、监管到位。
3、建立纪检监察激励工作机制,奖惩措施到位。
(1)各级组织应结合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科学有效的把工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上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建立激励机制,每年都要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检查,评选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各项工作完不成任务的要给予“黄牌”警告,对没有特殊情况连续两年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不作为的要建议党委对纪检监察负责人进行调整或免职务。
(2)建立纪检监察激励工作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各级组织要支持和鼓励纪检监察干部科学创新开展工作,做好各级组织的参谋和助手工作。各级组织要关心和适当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生活及职级等待遇,对能力强、素质高、形象好的应及时提拔重用。各级组织要拓宽基层纪检干部的交流渠道,既要把其他队伍中一些优秀干部选进来,又要把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有计划的输送出去,使纪检监察组织真正成为培养教育干部成长的摇篮之一,形成管理干部工作良性循环。
4、要整合现有资源,全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各级组织要大力支持和鼓励纪检监察干部科学创新开展工作,要整合现有资源,全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要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把一些品学兼优、安心基层工作、在基层工作五年以上有经验的大中专毕业生,吸收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
要优化纪检干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逐步形成老、中、青合理配置,纪检、经济、法律、审计等知识全面、综合素质强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各级纪检监察要对新任命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岗前工作培训,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核检查,合格通过的才能有资格上岗,不合格的继续培训,直至全格。纪检监察干部平时还要有计划的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新业务技能知识等培训。
同时,也可有计划地推荐和选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高等院校的法律、审计、财会等专业的学习,可脱产或半脱产学习,也可在职函授,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促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
二是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时期、新情况,与时俱进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要从实际出发,达到突出纪检监察业务、现代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等内容,缺啥补啥的原则,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各级组织要大力支持和鼓励纪检监察干部科学创新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可以采取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委派干部到基层“调研”做工作,也可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到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学习等方式,切实做到上下互动共同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扎实开展,保证监督工作的科学发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行为的兹生和泛滥,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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