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1月1日审议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透露,截至今年9月,中央部署由最高检承担的29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或结项;检察改革规划提出的91项具体改革举措中有82项已出台改革意见或结项。
曹建明表示,全国检察机关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已基本完成,初步建立了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通过员额制改革,全国检察机关共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84444名,基层检察院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改变了过去的审批办案模式,赋予员额内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的权力,并明确相应司法责任。
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面,最高检通过严格证据标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健全冤错案件防范纠正机制等举措,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机制。从2015年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以来,最高检积极推动此项改革,13个省区市的87个市级检察院和759个县级检察院突出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的保护,两年试点期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
检察机关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各级检察机关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最高检自2014年12月起,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193起司法不规范案件挂牌督办。
此外,最高检还注重把深化司法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全面推进网上办案,截至目前,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已实现所有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数据网上生成。今年底,最高检将全面建成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与服务的“六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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