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能力如何提高?
以人才为核心,强化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近年来,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形成了跟跑和并跑并存、一些领域领跑的新格局。但与世界科技强国相比,我国科技基础仍然薄弱,科技创新能力特别是原创能力还有很大差距,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万劲波表示,十九大报告对于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都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是创新的源头,我们正站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风口上,要抓住这一战略机遇期,健全基础研究的支撑体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扎根中国创新发展的战略需求,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力争在重要科技领域实现跨越发展,实现从跟踪到引领的转变。”
“要实现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就要加强和提高基础研究水平。”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所长王贻芳表示,我国对基础研究的投入目前只有5%,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希望未来尽可能提高。
对于应用基础研究,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国科学院理化所研究员、清华大学教授刘静表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发生,以及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长点的形成,都源于前沿、关键和颠覆性技术的创立。这些技术将催生出一系列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际科技发展的强劲动力和追求卓越的制高点,将有助于推动国家尖端科技水平的提高、全新工业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归根到底是顶尖人才的竞争。”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肖尤丹认为,强化基础研究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核心。“无论是国家实验室建设还是财政性科技投入,都必须服务人的需求、提高人的创新能力和素养,充分体现科研人员在基础研究中的决定性价值。”
技术创新体系如何建设?
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
科研和经济联系不紧密、长期存在“两张皮”现象。十九大报告强调了“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万劲波认为,为了破解“两张皮”,科技创新要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只有建立起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才有利于实现科研与经济社会发展无缝对接。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胡志坚分析,当前我国产学研离深度融合还存在很大差距,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合作还有很多制度障碍,如科研人才的流动、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等。“这些问题都有赖于通过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来解决。”
万劲波认为:“让市场真正成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力量,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可建立起知识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更密切的联系。将生产实践中的科技创新需求及时反馈给大学和科研院所,有利于持续产出并迅速推广新的科研成果,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培养和使用人才。”他还建议,应支持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行业领军企业强化应用基础研究,有效吸纳全球特别是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创新资源。
十九大报告还提出“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副所长徐旭东表示,许多科技型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具有很强的创新活力。在目前创新环境下,它们在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都面临风险,需要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
万劲波表示,我国的创新主体呈现系统性、多样性特征。既要支持“顶天立地”的大型创新领军企业加强基础前沿研究,也要鼓励“铺天盖地”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源源不断地探索创新创业,主动试错,这将大大提升创新创业的总体成功概率,促进重大创新和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
胡志坚告诉记者,当前中小企业创新面临很多困难,如融资难、创新能力不足等,需要全方位的引导和支持。亟待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让中小企业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万劲波则建议探索“投贷联动”融资支持模式,加大产学研创新联盟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大学、科研院所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科技成果转化如何促进?
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同步发力,消除“孤岛现象”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非常关键。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打通‘创新链’的过程,历经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技术开发、工程化、产业化不同阶段,每个阶段和接续环节都存在不同的运行规律、制约协同创新的瓶颈和要素配置的障碍。”万劲波认为,要从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两个方面同步发力,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法规,大幅提高了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收益比例,但仍然有不少束之高阁、“锁”在实验室的科技成果难以转化。对此,万劲波表示,要支持大学和科研机构发展创新型衍生公司,加强技术转移及商业化能力建设。同时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特别是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管道。他特别强调,从国际层面看,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将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从单向“引进”向双向“引进与出口”转变,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加强创新能力和技术转移的开放合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近年来我国打击仿冒侵权的力度逐年加大,但由于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不合理、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依然不给力,创新型企业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韩秀成认为,当前我国在创新和知识产权文化环境方面还存在明显短板。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马秀山说,只有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激发社会创新活力,让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效集聚,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放大社会生产力的乘数效应,实现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劳动者是企业的分子。呵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就是呵护劳动者的劳动和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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