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努力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这是站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农业农村发展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
产业兴旺意味着乡村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等多业并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实现乡村产业的转型升级。乡村产业兴旺,带动促进经济繁荣,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生态宜居,是在整治脏乱差、实现村容整洁的基础上,为群众创造更舒适的生活环境。乡村建设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在乡村建设过程中还要注意保护村庄原始风貌,防止千村一面。
乡风文明建设,要加大农村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传承力度,增强乡村的文化吸引力和凝聚力,为建设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关系融洽的乡村社会营造浓厚氛围。一方面,传承优秀的家风家训,发扬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风尚;另一方面,加大民主法治教育、科学常识普及、丰富文化活动等,让传统文明和现代文化共生共荣。
与管理民主相比,“治理有效”要求更高,更注重效果。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生活富裕,在生活宽裕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要让老百姓衣食无忧,还要不断完善乡村社会保障体系,真正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当务之急是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城市和农村是不可切割的整体,二者应该相互促进,不能因为城镇化建设而忽视乡村本身的发展。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敢于打破城乡体制间的壁垒,整合城镇和乡村资源,促进城乡要素的双向流动,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对乡村价值的科学认识。乡村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是产业兴旺的要素、生态宜居的空间、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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