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重大政治判断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客观实际,为更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引。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的判断,是顺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历史大势的重大判断,具有重大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它抓住了新时代我国基本国情的主要特征,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运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分析和解决当代中国问题的必然结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体现了人民群众需要的时代特点和演变规律,反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制定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长远战略的重要依据,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逻辑起点,必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发生广泛深刻变革,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从社会生产看,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生产能力极大增强,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落后的社会生产问题已经转化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从人民需要看,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许多新要求。一方面,要顺应人民需要从数量满足到品质享受的转变,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增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另一方面,要顺应人民需要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着眼于更好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要,还要着眼于更好满足人民各方面美好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差距,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不断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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