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惩治腐败没有真空地带。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惩治微腐败的呼声和要求很高。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
微腐败又称“群众身边的腐败”“非典型性腐败”,是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情节不十分严重但影响面广、破坏性大的腐败现象的形象表达。从相关调研和媒体披露的情况看,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主要集中在村镇干部虚报扶贫人数、套取扶贫资金、套用挪用涉农惠农强农资金、克扣失地农民土地补偿款、利用职务关系为亲属办理低保等方面。微腐败大多呈现小官小贪、频率次数多、隐匿程度深、离群众生活近、影响破坏力大等特征。
“蚁穴能毁堤,群蝗能毁田”。微腐败虽小,但严重损害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影响基层治理绩效。因此,近年来,党中央始终以坚决的态度和果断的措施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取得了积极成效。实践表明,治理微腐败不仅要掌握治理腐败的一般规律,还须树立精准思维,寻求精准发力。
一、精准发力的基础在于精准确定重点领域。从多方面的数据看,扶贫、救济、补贴、低保、土地补偿等是容易滋生微腐败的领域。特别是少数基层干部搞层层盘剥,变相克扣鳏寡孤独的“救命钱”,极易引起群众反感。有鉴于此,当前治理微腐败,亟须斩断伸向扶贫救济、低保费、优待金等“救命钱”的贪念。
二、精准发力的前提在于准确找出腐败诱因。从诸多微腐败案例看,大多数涉案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并非不懂法。有的认为“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事”,久而久之“吃拿卡要”成为习惯,不知不觉深陷贪污腐化的漩涡而不能自拔。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等“小问题”看似不起眼,却违反了纪律规矩。纪律和规矩“不在场”,必将导致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是“阶下囚”的局面。这说明,治理微腐败必须狠抓纪律规矩教育,让基层干部尤其是村镇干部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只有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防止“小病”拖成“绝症”。
三、精准发力的关键在于精准落实责任。惩治微腐败,需要宣传教育和广泛动员,但真正形成震慑力还在于严查问责。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表明,责任落实得比较好的地方,微腐败治理的效果就好,反之,就容易像橡皮图章一样疲沓无力。因此,做好“督”字文章尤为重要。可以通过督察督办的方式,对各类微腐败问题线索清理等级、摸清底数,并且明确办理部门、责任人和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构筑责任体系的同时,还要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实施“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检查制度,层层传导压力,让治理微腐败的力度和效力不随时空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作风建设,不可放缓,不可懈怠。当前,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对微腐败精准施策、精准用力,让其无处藏身、无所遁形,才能在控制微腐败增量的同时减少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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