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监督是党的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强化派驻监督的权威,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
●对标新要求,完善派驻监督
近年来,派驻机构不断深化“三转”,派驻纪检组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探头”作用逐步显现。但对照党的十九大对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当前派驻监督仍需从职能作用的发挥、监督力量的分配、工作作风的改进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十九大提出,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的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是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的重要职责。目前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工作仍局限于驻在部门的司局级干部,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仍存在力度不够、办法不多、工作难以开展等问题,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大大影响了派驻监督的实效。因此,要针对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促进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十九大提出,反腐败要坚持做到“全覆盖”。虽然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范围实现了全覆盖,但平时主要集中在驻在部门机关楼内办公,远离驻在部门办公区域在别处的直属事业单位等,更远离其他综合监督单位。由于自身人员少、精力有限,面对综合监督单位庞大的组织架构、复杂的人员组成、分散的部门布局、棘手的具体问题等,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力量很难覆盖到综合监督单位的各个领域、各个角落,存在监督不平衡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对监督力量的分配进行统筹优化。
十九大提出,要“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派驻监督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要有久久为功的耐心、恒心和毅力。长期以来,一些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执纪主要以办信执纪为主,就事处理事,就问题解决问题,工作停留在表层、沉不下去;对驻在部门的历史文化、行业特点了解不够深入,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状况、“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等的系统分析不够扎实,工作作风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对此,必须予以重视, 作风的改进,带动派驻监督工作。
●运用新精神,强化责任担当
当前,派驻纪检组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理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 这一内涵,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中心职责,立足自身实际,谋思路、想办法、重整装、再出发,逐步提高派驻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推进派驻监督取得新的成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并明确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写入党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党的忠诚卫士的历史使命和必然要求。派驻纪检组要主动深入一线,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倾听干部职工的真实感受和心声,坚决纠正损害党员干部利益的行为,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通道,严肃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仔细分析研究,坚持做到有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查实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要加大对驻在部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安全,真正惠及贫困人民。
牵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不放松。党组织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派驻纪检组要明确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党组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应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派出纪委报告。要把身子沉下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专项检查、走访调研等方式,加深对各单位情况的了解,加强对党组及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监督检查,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牢牢盯住主体责任的落实,用好问责利器,对因党的领导弱化、地位虚化、功能边缘化等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监督力量,兼顾各方,同时要善于借力,妥善处理好与各级党组织的关系,搭建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沟通、互动的桥梁,提升基层党组织在管党治党方面的组织力。
牢固树立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是派驻纪检组的使命所系。使命呼唤担当,任何回避矛盾和困难的思想和行为都是错误的。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住“关键少数”,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一身正气、铁面无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不断释放和增强派驻监督的震慑力;要步步为营、稳扎稳打、久久为功,结合驻在部门的工作特点、党建氛围等,探究问题发生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同时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让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当好驻在部门政治生态的护林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通过“红脸出汗”,在挽救干部的同时,树立起派驻纪检组在党员干部中的威信。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党性锻炼,坚定党性原则,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主动接受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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