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着力优化资本形成机制,打造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特点的直接融资链,为其提供多元化、差异化融资服务。
一、扩大中小板、创业板包容性和覆盖面。修订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降低财务准入门槛。调整再融资政策,完善创业板再融资机制,推出适应中小企业的小额、快速融资机制。
二、发展壮大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主要定位于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目前挂牌企业中小微企业占六成。允许挂牌企业的发行额度、时点、价格等由买卖双方自主决定,企业挂牌预期明、用时短、成本低。
三、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统一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业务及监管规则,为中小微企业非公开发行证券、股票转让和发行可转债提供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可在本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符合条件的可到新三板挂牌融资。
四、发展私募基金市场。大力发展私募股权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小微企业。明确创业投资基金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差异化监管安排;研究建立创业投资基金按投资时间长短与上市后股票减持节奏挂钩机制。
五、发挥债券和期货市场作用。以市场化为导向改革交易所债券发行制度,允许非公开发行,将发行主体拓展到小微企业。出台“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指导意见,支持设置转股条款。有序推出商品期货品种和期权品种,扩大“保险+期货”试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六、运用资本市场机制服务“脱贫攻坚”。对国家级贫困地区的中小微企业IPO、新三板挂牌、公司债券发行、并购重组,开辟绿色通道。
证监会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贫困地区的普惠金融服务。各证券期货交易所要加大服务力度,对小微企业实行倾斜性的政策安排。各证券基金期货机构要适应创新型产业和中小微企业特点,积极开发适应性强的金融产品,增强专业服务能力。证券期货行业要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政策宣传和培训,推动各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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