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如何理解报告中关于正风肃纪的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近日,人民日报记者就此专访了中央党校教授戴焰军。
●抓常、抓细、抓长,推动优良作风成风化人
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八项规定已成为我们党一张亮丽的名片。十九大报告指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巩固拓展落实八项规定成果应继续向哪些方面发力?
戴焰军:通过5年的努力,八项规定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果。巩固拓展落实八项规定成果,重要的是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党的建设规律、正风肃纪的重要经验。实践证明,按正确的方式方法办事,往往事半功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中的“精神”二字,不仅包括八项规定的具体内容,还包括八项规定在实践中所体现出来的我们党管党治党的立场、理念、态度、方法等,甚至从一定程度上讲,后者更具有深远和普遍意义,这其中就包括了以上率下、扣准问题、抓紧抓实、制度到位、监督有力、全面覆盖、持之以恒等精神。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就应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和领会八项规定所体现出来的精神,把这种精神进一步发扬,更加深入地贯彻在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
问:报告中提到,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实践中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戴焰军: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坚持不懈整治“四风”问题,应该说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有了明显的克服,但不收敛不收手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改头换面、潜入地下,比如收受微信转账礼金、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等,增加了发现和查处的难度。
此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在有些方面表现突出,如高高在上,不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拍脑袋决策、想当然办事,满足于走过场、摆花架子、应付上级等。
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优良作风形成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作之于细,累之成风”。应该保持定力,在继承和发扬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更好适应作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让新风正气常态化、长效化。比如,系统总结梳理经验方法,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对“四风”的新形态、新变种进行研判,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水平;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坚守人民立场,增强群众感情;标本兼治、固本培元,向制度建设要长效等等。
问:如何理解报告中专门提出,“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戴焰军:“四风”问题背后往往是特权思想在作祟,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就扭住了解决“四风”问题的关键。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斩钉截铁地指出,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其发生不仅有制度层面的原因,也有文化层面的原因。解决问题必须从党内入手,除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更应在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上下功夫。
●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问:在正风肃纪中,为什么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戴焰军:正风肃纪方面,特别强调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因为我们党是一个先进的政治组织,政治组织最根本的特征,就是它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
政治纪律是一个政党保持鲜明政治特征的首要条件。是否遵守政治纪律,从根本上来讲,是党员对组织是否忠诚的重要表现。一个政党,如果它的成员对组织缺乏忠诚,在执行决议时与组织讨价还价,或者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甚至在党内建码头、搞圈子、拉帮结派,就会严重影响党的团结统一,销蚀党的战斗力。因此,政治纪律是党内最重要的纪律,需要重点强化。
组织纪律是处理党员和组织之间关系的规范,是组织能否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组织纪律体现的是党员的组织观念,只有广大党员始终遵守组织纪律,全党才能具有强大的凝聚力,才能保证党的行动的一致性。因此,在正风肃纪中,也重点强化组织纪律。
问: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于其他纪律有什么影响?如何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戴焰军:除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我们党还有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纪律要求,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其他方面的纪律具有带动作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对于强化党员其他纪律意识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强化政治纪律,应落实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强化党内监督,聚焦“七个有之”,坚决同山头主义、宗派主义作斗争,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全党团结统一。
强化组织纪律,应在党员干部教育中加强“四个服从”教育,突出党性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组织意识,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和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
党员干部只有牢固树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时刻想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才能够在其他方面对自己进行严格要求,也才能把遵守其他方面的纪律当成自己的本分。
●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
问:报告指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如何进一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戴焰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创新举措,“四种形态”之间环环相扣,层层设置防线,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应在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第一道关口就把住,真正做到良医治未病、防患于未然。
报告指出,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各级党委(党组)应敢抓敢管,比如,把谈话函询作为日常性工作,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所在党委(党组)书记签字等等。
问:报告指出,加强纪律教育。纪律教育有何重要意义?应当从哪些方面着手?
戴焰军:加强纪律教育是发挥纪律作用的前提。纪律是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规范,党员应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纪律是划红线、标禁区。因此,应先把纪律教育工作做好,让大家清楚明白自己应遵守哪些纪律,同时自觉树立起守纪律的意识。纪律教育主要有两方面要求,一是纪律内容的教育;二是纪律观念的教育。
纪律内容的教育,是让广大党员干部知道纪律规定有哪些。特别是在新形势、新要求下,纪律的内容也在变化,一些原来没有明确规定的有了明确规定,一些不适应新形势的规定进行了修改,这些都应通过纪律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晓。
纪律观念的教育,是让党员把纪律放在心中应有的位置,脑子中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现实中许多违纪的党员干部,不是不知道纪律规定,而是没把纪律当回事。
问:如何强化日常监督中纪律的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戴焰军:如果纪律只停留在课堂和书面教育上,在现实中不能得到有力执行,纪律就失去了严肃性,就变成了“稻草人”。纪律一旦制定出来就应当坚决执行,对违纪行为必须给予严肃处理,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党的各项纪律不断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也会越来越严。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应引导他们对制度环境,对约束和监督有正确而清醒的认识,真正意识到约束是对自己的保护,主动适应新要求、严环境。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权力和自由。信任不能替代监督,监督是对党员干部进行必要的约束,防止走偏跑歪。党员干部只有正确认识,才能在行为上逐步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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