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书·吕僧珍传》中有一个“劝侄卖葱”的故事。吕僧珍任南兖州刺史时,堂兄之子以贩葱为业,千方百计想借势求得一官半职。吕僧珍却严词拒绝:“吾荷国重恩,无以报效;汝等自有常分,岂可妄求,但当速返葱肆。”吕僧珍身居高位不私亲戚,一句“快快回家卖葱去吧”,看似不通情理、不近人情,实则用心良苦、念亲利亲。
人之有爱,本由亲生。在中国古代“家国同构”的社会组织结构中,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妻贤,讲亲情、重感情、有人情味成为绝大多数中国人的鲜明特质。从政为官者并非草木,也食人间烟火,也讲人伦至理,作为子女、爱人、父母念浓浓亲情本无可厚非,但因为身任治政之职、手握公共之权、肩负为民之责,其顾及亲情的行为必须要有严格的边界。
从近几年披露的诸多案件看,一些领导干部就是因为迈不过亲情这道坎儿,讲私情不讲原则、讲私利不讲公义,在违法乱纪的不归路上折戟坠落,付出了沉痛代价。为政用权一旦扯开了“私”的口子,带来的后果就只有两种:一是迁就溺爱、包庇纵容,爱亲终伤亲。权力蒙荫下的亲人极易迷失自我,因为有权力“靠山”而忘乎所以,或投机取巧违法牟利,或打着大旗恣意妄为。一些看似是用心良苦的爱亲之举,最终却成了坑害亲人的“定时炸弹”。二是行为失范、底线失守,爱亲终害己。为了使爱亲行为最大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以权寻租,最终落得自己锒铛入狱,让家人至亲蒙羞。
古人讲,治官事不营私家,当公法不阿亲戚。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家乡的一些亲朋好友写信或找到北京,想要找个工作、沾点光,他总是拿出自己的工资热情招待并耐心解释:我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的主席,不是韶山毛家的主席……谈到拒绝亲戚的请托时,他说:因为我爱他们,我就希望他们进步、勤耕守法,努力和众人一样,不应有任何特殊。这就是至今为人称道的“待亲三原则”:“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
权者何用?在公不在私。居高位之时如何理智关爱亲人、如何慎重对待亲情,考验着领导干部的党性觉悟。领导干部的楷模焦裕禄,因为儿子看了一场“白戏”,召开家庭会议严肃批评;“四有”干部谷文昌,提拔升迁之时拒绝让临时工的女儿转正随调;党的好干部杨善洲,一直压着妻子“农转非”的事……这些看似“苛刻”“不近人情”的为官者,没有给子女留下万贯家财,没有让亲人沾到半点儿权力“红利”,但却用好家风为他们赢得了世人的尊重,这笔精神财富比黄金还要珍贵。
官者何为?为公不为私。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我们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对于每一位从政为官者而言,亲情需要呵护,但公义更应坚守。高尚与自私、伟大与庸俗,并不在于是不是念亲情、讲人情,而在于能否克制私心私欲、能否清醒把握公私边界、能否祛私以利公。从政道路上的“爱亲之心”与“为政之举”,就像疾驰列车下的两条铁轨,一旦交叉混淆,必然导致脱离正道甚至车毁人亡,只有并行不悖、绵延向前,才能驶向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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