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的关键阶段。精准脱贫,全面小康,既是庄严承诺,也是光荣使命。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仍有一些部门和个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把手伸向扶贫款物。因此,在惩治“扶贫腐败”上要出手再重一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指出,要紧盯脱贫民生领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七次全会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已作出部署,要求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给予坚决查处。
在惩治“扶贫腐败”上出手再重一些:
首先要查清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所在,把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
其次要以“精准”监督促“精准”脱贫。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要进村入户,在最基层、第一线直接了解情况,听取群众呼声,发现问题线索,准出手,快出手。
再次要加大问责力度,以责任追究确保责任担当。不仅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的要追责,对职能部门不履行监督责任、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的,也要追责问责。
最后要持续保持曝光力度。对一些典型案例,要隔一段时间就公开一次。不仅中央纪委曝光,省、市、县各级纪委查处的案例都要在当地媒体上曝光,把那些向扶贫款物伸手的丑行丑态都放到阳光下晒一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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