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日前,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七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分别是:
1.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委原常委、西吉县委原书记马志宏等人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以来,中央、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多次对西吉县扶贫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督查督办,要求县委针对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但西吉县委未予重视,未制定整改的具体措施,致使部分扶贫领域问题屡查屡犯,一直得不到解决。2017年4月,有关部门对西吉县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方面的问题34个,其中违规违纪问题15个,涉及扶贫专项资金2亿多元,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浪费、闲置以及违规采购、规避招投标等问题十分严重,共有27名党员领导干部因此受到责任追究,其中有1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时任固原市委常委、西吉县委书记马志宏,西吉县委副书记、县长武维东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8月,马志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2018年4月,武维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县纪委原书记李春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扶贫办原主任马鹏祥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2.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扶贫办原主任欧科彪监管不严导致扶贫资金被骗取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欧科彪在担任福绵区扶贫办主任期间,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中严重不负责任,流于形式,在没有组织核实、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出具审批意见,致使6.18万元扶贫资金被骗取,另有10万元资金拨付不符合规定。2018年5月,欧科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资金已被追缴。
3.云南省个旧市扶贫办原副主任吴劲兵在贫困户识别工作中敷衍应付问题。2017年,吴劲兵在负责卡房镇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摸底调查工作期间,自由散漫、消极推诿,多次擅自离岗,将工作交给他人代办,致使229户贫困户被漏评、59户返贫户情况核定不准,摸底调查工作未能按时完成,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进程。2017年12月,吴劲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市扶贫办履责不力、扶贫工作不精准等问题。2017年,阿图什市扶贫办对扶贫项目审核不严、管理混乱,有74个规划实施的项目无法落实;当年37个项目未能按时开工,38个项目未按期完工;建档立卡识别工作混乱,300名不符合标准的人员被认定为贫困户。阿图什市扶贫办副主任阿布力米提·库提鲁克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阿布力米提·库提鲁克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
5.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长洛乡林业站原站长杨明军落实贫困户油茶产业奖补政策慵懒推诿问题。2017年,赣县区林业局多次布置、督促开展贫困户油茶低改产业奖补工作,杨明军始终没有统计上报长洛乡油茶奖补面积,导致长洛乡16户贫困户没能享受该项奖补资金。杨明军还编造了没有指标的理由,拒绝为要求申报奖补资金的贫困户上报材料。2018年1月,杨明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6.安徽省临泉县迎仙镇郑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郑会德等人在开展贫困人口排查和动态调整工作中不作为问题。2017年11月,临泉县部署开展贫困户“再排查回头看”和动态调整工作。郑会德忙于自家事务,未做入户调查和信息采集等,郑庄村贫困户排查和动态调整工作实际未开展,迎仙镇财政所副所长、郑庄村扶贫工作包保责任人魏峰也未采取措施对其进行督促。县扶贫办赴郑庄村督查排查和动态调整工作时,魏峰和郑会德均应在岗而未在岗,同时发现郑庄村存在扶贫资料管理混乱等问题。2018年2月,郑会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8年3月,魏峰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7.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落别布依族彝族乡板照村党支部书记伍廷意在扶贫信息采集工作中敷衍应付问题。2017年10月至12月,落别乡布置开展扶贫对象脱贫验收和动态信息采集工作,伍廷意未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入户实地验收和采集信息,而是直接估算填写《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和《贫困户验收表》,并且用同一张照片作为多个贫困户的家庭资料。在乡工作人员指出报表存在严重错误的情况下,仍再次靠估算填报数据。2018年2月,伍廷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曝光的这七起典型案例看,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顽疾犹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很突出。有的对脱贫攻坚漠不关心、推诿扯皮,甚至拒不履行职责;有的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不精细、监管不严格,导致资金滞留或被骗取、项目拖延造成严重损失浪费;有的怕吃苦、图轻松,慵懒懈怠,消极应付甚至弄虚作假。这些问题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伤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和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还很严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对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了再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作为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持之以恒地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推向深入。要坚持反腐惩恶和正风肃纪一体推进,在加大惩治腐败问题力度的同时,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将各级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作为监督执纪重点,既经常进村入户直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暴露在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也要深挖存在于各级党政机关的作风问题根源。要积极推动以案促改,从典型案例中发现制度漏洞和作风建设盲点,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推动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积极整改,对整改不认真、不到位的严肃问责,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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