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问题: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产如何界定?界定的具体情况和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陈国庆: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工作要突出“深挖根治”,在严厉打击惩处涉黑恶犯罪的同时,注重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延伸。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是黑恶犯罪的主要目的,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往往利用经济利益支持违法犯罪活动,使其自身借以发展壮大并嬗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因此,铲除黑恶犯罪的经济基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准确界定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涉案财产是“打财断血”的前提。财力决定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规模和实力。
在总结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意见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涉案财产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明确界定:一是包括黑恶势力组织的财产;二是包括犯罪嫌疑人个人所有的财产;三是包括犯罪嫌疑人实际控制的财产;四是包括犯罪嫌疑人出资购买的财产;五是包括犯罪嫌疑人转移至他人名下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把线索查清楚;六是包括犯罪嫌疑人涉嫌洗钱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犯罪涉及的财产;七是包括其他与黑恶势力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财产。
我们要求必须坚持抓捕涉黑涉恶犯罪涉案人员和查清涉案财产同步进行,要依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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